蓬莱明月 作品

第213章 肚子空了!

 什么?

 陆家人懵逼。

 “你刚才不是说了,遗产都由我继承吗?”陆琴一脸不可置信。

 “是啊是啊,我们都听到了!”陆家父子连声附和。

 律师好笑,“看来你们上学时都没有好好听课的习惯。”

 他耐着性子又重复一遍:“我刚才读的是:苍松先生名下所有财产由陆琴女士诞下的与苍松先生亲缘关系成立的子嗣继承。”

 “对呀,不就是由我继承吗?”

 “对呀,不就是由我妹妹继承吗?”

 “对呀,不就是由我姑姑继承吗?”

 噗嗤!江南没忍住,他揉揉鼻子,又掏出手帕假装擦擦,实则捂嘴笑。

 要蠢蠢一窝呀!

 律师见惯风浪见多了白痴,虽无奈,却依旧淡定,他帮陆家人提炼一下重点:“苍松先生名下财产由陆琴女士诞下的苍松子嗣继承。”

 “子嗣,我懂嘛,孩子嘛!我的孩子继承财产不就等于我继承财产?”

 “非也。”律师给陆家人打个比喻:“假如你告别人世,你的孩子仍可以吃喝玩乐。假如你的孩子杀人越货,哪怕上刑场,你也不会有事。这就是区别!

 你和你的孩子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责任主体。

 我这么解释,白痴应该都听得懂,所以,你们听懂了吗?”

 陆琴终于有点明白,苍家财产给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她。

 “这不都一样嘛!我姑姑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个小婴儿,又不会一夜长大,孩子继承不就等于母亲继承吗?”

 律师也不争辩,“遗嘱内容并未读完,不想听的可以出去。

 陆琴女士,无论你是否听完,都不会影响遗嘱效力。”

 “还要念?还有什么?最关键的不都念了吗?”

 陆琴此刻却比方才安静得多,她喝斥陆光耀:“安静点!”

 她隐隐觉出哪里不对,“好吧,你念吧。”她要听听后边还有什么。

 “关于继承权的认定,遗嘱里设定了具体细则。”

 律师巴拉巴拉,最后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帮陆家人解释细则内容:“与苍松先生亲缘关系成立的子嗣,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亲生孩子。”

 “我姑姑肚子里的不就是老头子亲生的吗?”陆光耀又插嘴,他怎么听都觉得是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