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8 章 裹脚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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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县的案子相当炸裂,一群癫人能凑到一起也不容易,只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颜查散和柳金蝉能订亲是有原因的。
苏景殊从颜查散接受同窗金生的资助进京赶考开始讲,路上遇到乞丐碰瓷,入城后二次碰瓷,到柳家后出现命案,然后在案子上胡搅蛮缠,一点儿细节都不肯落下,必须让错过大戏的赵大郎听全乎了。
他说缠足只是打个比方,是让赵大郎知道那柳洪的脑子有多不正常,没人说这年头已经有缠足了啊!
赵仲针不太确定他们俩说的裹脚缠足是不是一回事儿,看小伙伴震惊的如遭雷劈又补充道,“是让双脚纤直小巧的缠足吗?”
小小苏精神恍惚,“真有啊?”
这年头人们为了赶路行事方便会用布条缠足裹腿,就是单纯的用布条把脚裹起来然后缠住小腿,这样比穿袜子方便赶路干活。
因为常见的缠足裹脚裹腿就是单纯的拿布条扎住裤脚方便行事,平时也没见过女子把脚裹成三寸金莲,所以他一直以为裹脚是后面朝代的事情。
明清才是出了名的压迫女性,宋朝经济那么繁荣,女子缠足没法走路还怎么谋生?
又不是所有女人都要男人养,女人也要养家糊口的好吧。
看他们家的情况就知道,家中顶梁柱是娘亲,爹、爹也就那样吧。
他这辈子活了十几年,不管在眉州还是在京城都没见过裹小脚的女子,合着是他见识太少,裹小脚的都在宫里。
哪个皇帝的喜好这么奇特?
苏景殊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颜查散和柳金蝉之间感天动地的癫人爱情故事完全没有裹小脚带来的冲击大,“殿下,宫人为什么要缠足?”
“不知道。”赵仲针摇摇头,他只是见过有宫人裹足,没人和他说过为什么要把脚缠成那个样子,“可能脚小好看?”
他见过那些宫人的鞋子,和正常人穿的鞋履很不一样,好看是好看,但是怎么看都不像是人穿的。
穿上鞋子脚疼,脚疼就没法走路,非要走的话就是摇摇欲坠,走几步还得要人扶着,可怜的他都不敢多看。
苏景殊:……
这时候已经开始追求身姿绰约弱柳扶风了是吧?
想想北宋士大夫的审美,裹小脚出现在这个时代竟然还挺合理。
幸好风气还没扩散到民间,不然不知道有多少可怜的女孩儿要遭罪。
“小郎,你是不是不喜欢脚小?”赵仲针托着脸问道,“我感觉那些穿弓鞋的宫人走起路来还挺好看的,就是太疼了。”
总不能是为了走起来好看特意把脚弄伤吧?
不懂,等他回别院问问母亲和祖母。
苏景殊看看年纪还小的赵大郎,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挤出了几个词,“殿下、裹脚、不好。”
赵仲针眨巴着眼睛,凑近一点表示愿闻其详。
“您想啊,缠足是不是干不了重活?”苏景殊说道,“要是风气传到外面,天下女子都觉得弱柳扶风好看要缠足,脚上有伤走不了路,走不了路就干不了活,大宋就会减少近半数劳动力,这是好事儿吗?”
赵仲针一听心道也是,那些穿弓鞋的宫人行走困难,走两步都费劲儿自然没法干重活儿。
若是在民间,没法干活岂不是要饿死?
“殿下自己也说脚上有伤走起来弱柳扶风很好看,殿下觉得好看,其他人也会觉得好看,会不会有人迎合这种风气故意在女孩儿年纪
小的时候就把她们的脚弄残疾?”苏小郎压低声音v[(.net)]v来v笔趣阁小。说v。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v()(net),
只当在讲鬼故事,“从小残了双脚,一辈子走起路来都是弱柳扶风。”
赵大郎听的头皮发麻,“那些女孩儿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这么折磨她们?”
苏景殊摊手,提醒道,“所以这种风气不能流传开来。”
如果他没有记错,裹小脚发展到明清就是从小开始裹,明清之前什么情况他说不准,但是估计也好不哪儿去。
都裹小脚了还有什么可辩解的,就算没有明清那么残酷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小孩子骨头还没有长成,四五岁的时候开始裹脚可以比长大之后再裹少收点罪,但是少又能少到哪里?不一样还是双足残疾?
文人士大夫喜欢这个调调,女子或主动或被动都要去迎合当权者的喜好。
裹了小脚走路不方便,所以只有大家闺秀才有资格裹脚,贫苦人家的女儿要干活自然不能和衣食无忧的大家闺秀一样。
就和有段时间欧洲流行束腰一样,贵妇有钱有闲折腾这些,贫苦人家想折腾都没那个资格折腾。
外人觉得是受罪,当事人却觉得受点罪就能受人夸赞跻身上流社会非常值得,有人拦的话估计还觉得别人找茬。
真到了那个时候想制止这种风气都难。
有钱有权的人家觉得家中女儿裹小脚可以彰显地位,贫苦人家想要往上爬也想给女儿缠足,风气如此怎么制止?
除了朝廷下令强制不许裹小脚,不然他想不出别的办法。
后世禁止缠足从清末开始,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彻底废止,但是他上学的那个年代还有一群魔怔人的人觉得缠足好要祸害家里的女孩儿,可见想彻底废除这等恶习有多难。
风气发展起来之后再禁止很难,好在现在民间还没有裹小脚的习俗,从源头解决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赵大郎!接下来就要靠你了!
千千万万女同胞的生命安全都得靠你的努力,如果能从皇家开始肃清这种陋习,千千万万的女同胞都会感谢你。
裹小脚的源头是皇家,让皇家子弟去解决合情合理。
这等有违天理有违人道的酷刑放到大牢都嫌残忍,怎么能让女子从小忍受?
真要觉得弱柳扶风的身子骨儿好看就自己缠,把脚砍了都没人拦,世上有几个男人愿意?
砍掉双脚是刖刑,把好生生的脚裹缠残疾比刖刑还恐怖。
刖刑砍了脚只疼一阵子,裹脚裹出来的残疾双脚要疼一辈子,看看哪个男人敢把这一套往他们自己身上使?
宽于律己严于律人,呵,男人。
他不一样,他还是个男孩。
小小苏一脸严肃,为他从身到心的清白感到骄傲。
小赵感觉这时候不说点什么不合适,于是一拍大腿义正言辞的说道,“陋习!恶习!祸国殃民!积恶余殃!不能学!”
待会儿回别院就找母亲祖母说,母亲祖母都是女子肯定感同身受,他们商量好后再去找爹爹,这样就算爹爹觉得他们是小题大做也没法阻拦。
苏景殊眸光沉沉,仔细回想上辈子听过的裹小脚的坏处,怎么夸张怎么说给肩负消灭陋习重任的小光国公听。
如果他们什么都不做,过个几十年上百年几百年那些事情就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
假如他们穿越到百年之后,家里的母亲撑着小脚操持家业虚弱不堪,姐姐因为裹了小脚符合世人眼中好女子的形象一家有女百家求,嫁到
夫家后重复母亲操劳痛苦的一生。
如果有年龄尚小妹妹,他们还要眼睁睁看着家里人把可怜的女娃儿禁锢起来给她裹脚。
小孩子受不住疼哭的撕心裂肺,偏偏家里人都是铁石心肠,平时疼她宠她的人都对她的哭喊置若罔闻,任由她哭泣挣扎也要坚持把她健全的双足弄残疾。
美名曰:约定俗成。
他们舍不得妹妹受苦去拦,家里人还各有各的大道理。
世间女子皆裹脚,不裹脚的都是身份低贱的人,他们大户人家不能因为疼女儿就让她离经叛道,不然将来一双大脚嫁不出去,还要带累家中其他女眷的名声。
疼儿不疼学,疼女不疼脚,让儿子学习才是真疼儿子,让女儿裹脚才是真疼女儿。
那些身份低贱的贱民“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脚”,裹脚是好事,怎么能因为疼就不裹?
要是他们闹的太厉害,没准儿还会挨藤条跪祠堂,总之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都拦不住给小女娃儿裹脚。
最开始只是裹小,将来可能还有丧心病狂的人家直接把女娃儿的脚给掰断好让她们的一双小脚更符合达官贵人的喜好。
小脚女子受人追捧,大脚女子抬不起头,于是风气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人家把女儿家的脚给掰断。
这不比颜查散和柳金蝉可怕的多?
赵仲针听的毛骨悚然,凉气儿从脚底板往上窜,冻的他整个人都拔凉拔凉的,“小郎,缠足的只有寥寥几个宫人,应该不会发展到那种程度吧?”
就算缠也只是让脚变得纤细,没见谁会放着好好的脚不要非要一双断脚,能走路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