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解释亲我的原因

 她认识崔梓淇!

 可怎么又像不认识崔梓淇呢?

 崔莺一把拉开夏之之,站在夏婉面前怒视她。

 “夏婉!是不是你跟这个杀人犯勾结起来打伤郑明淮,为的就是在他面前上演一出美救英雄,让郑明淮对你刮目相看?”

 夏婉又才看向崔莺。

 二十出头的少女,五官立体精致,是个难得的大美人,只是她眼角上挑,给人一种强势的感觉。

 夏婉在脑海里悄悄搜索原书里关于崔莺的剧情。

 崔莺。

 崔家受宠的小女儿,娇生惯养了一身臭毛病。

 也是崔家欺负崔梓淇的孩子辈中,最厉害的那个。

 夏婉轻哼一声,毫不客气地回了她的话。

 “你少污蔑人!谁是杀人犯?你有证据吗就在这里胡说?”

 “付博他们当时在场,都可以作证,是崔梓淇拿枪杀到洗脚城把郑明淮打伤的,他不是杀人犯谁是?”

 “郑明淮死了吗?”

 夏婉冷声问道,清冽的目光不带半分感情。

 崔莺被她的神情吓到,下意识回答,“没死……”

 “没死,崔梓淇就不是杀人犯!”

 崔梓淇垂在身侧的手微颤,心脏处好似有什么撞上一样,痒痒的。

 夏婉唇角翘起一抹弧度,不冷不热地看着崔莺。

 “还有,郑明淮算个屁?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喜欢他!”

 此话一出,崔莺大笑起来。

 “谁不知道你夏婉是郑明淮的忠实舔狗?堂堂夏家千金,今天还巴巴地跑到洗脚城给郑明淮洗脚,尊严脸皮都没了,你现在说你不喜欢他了,怎么?你移情别恋,喜欢上你身后那个疯子了?”

 “哈哈哈一个贱人生的小畜生,跟一个没脸没皮的破鞋,还真是绝配啊!”

 崔梓淇脸色骤然沉了下来,猩红的目光瞬间落到崔莺身上。

 视线开始模糊,四周变得寂静。

 只有崔莺那张讨人厌的脸和难听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杀了她!

 崔梓淇脑子里只剩下这一句话。

 他的手缓慢伸向了口袋里的银枪,伸到一半的时候,却被一双温润的小手握住。

 “没错!我就是喜欢上他了!从今以后,我就只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