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镜 作品

第49章

 秦既南早已离开这个学校,口口相传里,叶蓁知道他去了某所美国高校。

 寝室楼下的梨花又开了,叶蓁早没有课要上,在楼下长椅上坐了一会儿,粉白的花瓣落满她肩头。

 这大约是她最后一次看学校的梨花。

 两年前,有人坐在同样的位置,肩头落满同样的花瓣,笑着递给她一块巧克力,问她不开心吗。

 她都快忘了最开始,是因为什么对秦既南动心。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告诉自己不能去做的事,越想去做。

 叶蓁沉默地仰头。

 那是她最空闲的一段日子,没有实习,没有学业,没有人来烦她。

 她已经答应程锦,和她一起去南城。

 见证过律所的工作,叶蓁明确地知道自己不喜欢,程锦问她,要不要换个地方生活。

 也好,这座生她养她的城市,并没有带给她太多的快乐。

 论文答辩结束之后,寝室四人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大家都喝了酒,四年来,她们的关系算不上多亲密,但也在各自生命中,占了举重若轻的地位。

 程锦和唐雪莹抱头痛哭,叶蓁出去买水,靠在便利店门口透口气时,梁从音走到她身边。

 “蓁蓁。”她很平静地说,“我和沈如澈分手了。”

 叶蓁偏头,梁从音舒然地笑,像是自言自语的喃喃:“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能坚持这么久,还真是奇迹。”

 “阿锦以前总看不上我,说我图他钱,她说得没错,我的确是图钱。”

 “我凭什么不图呢。”

 轻飘飘的声音消散在风中,最后的拥抱,梁从音在她耳边说:“蓁蓁,希望你幸福。”

 幸福太难了,叶


蓁想要的,只有自由。

 那顿饭之后,四人天南海北,叶蓁跟着程锦落地南城,共同接手一个烂摊子。

 程锦家有不少产业,她上头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程父对子女一样公平,考验他们的能力,各自丢了一个经营不善的公司过去,看他们谁能将公司重振。

 程锦接手的是一个家具公司,程家早年的产业,在时代潮流的更新迭代中早已落伍,年年亏损。

 程锦没有帮手,没有心腹,公司里都是经年的老人,难动难开,弊病积冗。

 她还年轻,又是空降,即便是老板的女儿,也无人信服。

 程父狠心,当甩手掌柜,交给她之后,便一概不管。

 叶蓁和她通宵熬夜,看历年财报和经营状况,在深夜里四目对视,互相都看到了彼此眼里的决心。

 A大培养出来的精英,绝不可能优柔寡断。

 阵痛持续了半年,公司里80%尸位素餐的人被开走,两人在摸索中跌跌撞撞,完成业务和架构的重组。

 程锦铁了心要走高端市场,花大价钱请回设计师团队,放权放得厉害。

 她们亲自去谈项目,这时候名校出身的优势显现得淋漓尽致,方方面面行业顶尖全是校友,在条件相同情况下,自然愿意把资源给自己人。

 第二年年末,公司扭亏为盈,程锦和叶蓁去楼下酒馆,程锦问她后不后悔。

 后不后悔放弃大好前程来帮她,身兼多职,每天都忙到深夜。

 叶蓁和她碰杯,笑着摇头,说没有,很开心。

 再忙,也是她自己做主的人生。

 也不是完全不回北城。

 那年过年是在程家,程家人人都很客气,夫妻,父女,仿佛血缘关系是如此的淡薄,大家都只在乎自己的事业。

 程锦耸耸肩对此习以为常:“很小的时候我也想让我爸像其他父亲一样,后来知道不可能,也就不强求了,毕竟亲情不是非黑即白的,我和我爸这样就挺好。”

 叶蓁怔然。

 后来她回北城去看孟书华,却被拒之门外。

 她也不恼,把东西放在门口,每个节日都如此,终于在中秋节时,孟书华肯见她,和她,和舅舅表姐一起吃顿饭。

 时光如流水平静地淌过,多鲜活的记忆都渐渐变得褪色。

 小姨的孩子,叶蓁去看过,一个粉雕玉琢的


小团子,和小姨长得很像,可爱极了,小名取作嘟嘟。

 叶蓁逗着孩子,一抬头看到小姨和丈夫说话,二人眉梢眼角,是说不出的亲昵温存。

 好像所有的过往都已经消弭,他们就是彼此生命中最珍爱的人。

 又迈入新的一年时,叶蓁重新租了一间公寓,比以前大些,客厅里落地窗透着南城繁华夜景,她把工作桌设在窗旁,窗下车水马龙,穿梭得像时间一样快。

 她恍惚,望着玻璃上自己的身影,几乎已经没有了一丝学生时代的模样。

 压力大时,她试着抽烟,细长的女士烟,她点起一根,入喉冰冰凉凉,尼古丁的苦味几乎完全被水果汁水掩盖。

 太容易让人上瘾。

 她想起曾经有一个人,不让她抽这个,偏要她试辛辣的男士烟。

 想来是他知道,这样的清凉,实在太容易上瘾。

 叶蓁被呛到,低头咳嗽,咳出眼泪,手机里程锦给她发来消息,说有一个人要她微信,给不给?

 这些年,追求者如过江之鲫,她一概不理,程锦曾经失言感慨,说也对,被秦既南那样的人爱过,哪里还能再看上其他人。

 那时候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过这个名字。

 他送她的首饰,被她收起来,满满一盒子,搬家的时候程锦看见过,瞠目结舌。

 “叶蓁。”她说,“你把这些卖了,足够你下半辈子挥霍。”

 半晌,程锦又说:“你们真没有联系过吗,他这么爱你,怎么舍得不联系你?”

 叶蓁动作一顿。

 其实联系过的,在她生日的那一天。

 彼时她工作疲累,满身空寂,他打来电话,沉默着,十五秒后挂掉。

 她竟连秒数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天晚上她胸闷,半夜突然耳鸣惊醒,望着窗外,莫名其妙开始掉眼泪,难受到抱着马桶呕吐。

 她想起从前有一次情人节,秦既南送了她一跑车的玫瑰,阳光下张扬又肆意,他折一枝别在她耳边,那时他看向她的目光,叶蓁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不觉得自己有多好,秦既南却说她最好。

 她就像图书馆被他放生的那只蓝色蝴蝶,吻过他的指尖又飞远。

 公司的业务越来越顺利,一次偶然的商务应酬里,叶蓁碰见靳然。

 她稍惊,随后微笑唤靳总,靳然和


她碰杯,笑意无奈:“好歹也是朋友,不至于生疏到这份上。”

 朋友吗,是秦既南的朋友,当初,他带她认识了太多。

 叶蓁很淡地笑笑,应酬结束,靳然臂间搭着西装来找她,问她要不要去楼下喝一杯。

 他算是她甲方,叶蓁没有理由拒绝。

 酒吧很小也很安静,颇有当年墨色的风格,台上歌手弹唱着莫高窟,二人随便聊了几句,聊得很浅,没有提及秦既南。

 叶蓁在柔哑女声中失神,直到靳然拿过她杯子,说这酒太烈,她不适合再喝第二杯。

 她偏头看他,男人面容褪去少年朗然,温和而内敛,矜贵卓然。

 他和秦既南是发小。

 秦既南如今是否也是这样。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和靳然的公司有合作,便偶尔会碰见,一起吃顿饭。

 他分寸把握得极好,从不跟她提秦既南,叶蓁也不问,好像他们真的是普通认识的,而不是因为另一个人的连接。

 生活变得越来越平静。

 五月,南城迎来梅雨季。

 这座城市的柔是渗进骨头里的,经常下雨,雨丝细细,不比北城的大雨猛烈而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