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丧明
透过车窗,梁可风看见骨钉在跟丧明说话,她会读唇语,从对方口型可知,骨钉在说:“那个女的脸色不对,头部应该受了伤。”
隔着老远,丧明依然盯着车内的梁可风,他说:“她手上有枪,只要她不是越南帮的人,让她走。我们今晚最重要的是把红沙湾地盘做实,让高佬强永无翻身机会。”
秦启明说话的时候,还微笑地朝梁可风挥了挥手。
既然被看穿了,梁可风也坦荡地粲然一笑,并用口型对他说:“goodluck!小心点。”
如果刚才丧明不放她走,她必挟持他,到时候谁要受点伤,那都是说不准的事。
所以,算他运气好,也算她命大。
“大哥,她在说什么?”
秦启明嘴角一扯:“她说多谢靓仔!”
骨钉听笑了:“嘴巴还挺甜。”
秦启明心下默然,这女人真是变
脸比翻书还快!
梁可风相信,她和秦启明不可避免还会再相见的,因为他的野心,也因为她的任务。
在她命悬一线选择穿书之时,她收到了自己的任务,那就是穿书后,要在七十年代结束前,消灭港城三大社团。
港城警察花了上百年时间都没办法彻底歼灭的三大黑/\帮社团,凭她一人之力,如何能完成任务?
但她别无选择,要么死,要么穿书试一试,或者还有一线生机。
现在是1975年2月,还有几天就是农历新年,距离1980年满打满算尚有五年时间。
一切皆有可能。
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治好伤和拿到港城身份证。
从红沙湾到市区,开车也就二十多分钟。
梁可风在街口下了车,看着外面老照片式的繁华街景,第一次有了身处70年代港城的真实感。
此时大概是夜晚八点半,路上车水马龙,街边广告牌林立,糖水铺客满为患,卖年桔和灯笼对联的店铺依然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在徘徊,大排档干炒牛河的香味传来,处处都是浓郁的烟火气息。
她照着地址往前走,问了一两个路人,最后在“梁记麻将馆”停下了脚步。
按照原主父亲信上所说,这是他们家最大的麻将馆,是父亲发家的地方,他平时就住在楼上。
麻将馆内抽烟的人多,烟雾缭绕,声音喧哗,一眼扫过去,除了包厢外,大厅摆了十多张麻将台。
所有麻将台都开了,一个空位都没有,部分台面还有人买马,有服务员穿梭期间提供瓜果点心和茶水,可谓生意兴旺。
梁可风走向柜台,柜台内有个小哥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西装男人在对账,她说:“请问,你们老板梁耀祖在吗?”
“找我们老板什么事?”回话的人都没抬头。
“我是梁耀祖女儿。”
西装男子应该是个店长或者经理,他站起身,摘下眼镜,满脸诧异地打量着来者。
“你叫什么名字?”
“梁可风。”
“哎呀!”男子激动地拍了一下手,忙自我介绍:“我是梁记的管账坤叔啊,以前给你们写过信的。大小姐你是怎么来的?你等等,老板住三楼,我带你上去。”
坤叔是店里的老员工,他以前帮老板找人寄过信,知道老板只有一个女儿叫梁可风,一直在大陆没能来港城。
要是大小姐能早点好?
坤叔默默叹了一声,毕竟是老板的家事,他也不好评论。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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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当……
小卖部挂着的老式壁钟敲了八下。
外面来了辆小汽车,汽车门打开,下来两个飞仔,朝着小卖部走来。
走在前面的是鬼仔,他垂头丧气,没什么精神,后面跟着一个胖子,在喋喋不休地说话。
胖子问:“哎,你说那个女的丑到没人有,究竟有多丑?有没有棍姐丑?”
“棍姐?比棍姐丑多了。”
“又丑又恶,那岂不是母夜叉?”
“就是个母夜叉!”鬼仔走进店铺,他扫了眼坐在角落看报纸的人,也没在意,随即对老板说:“这些面包全部要了,再给我一包白箭!”
胖子也看向老板:“我也要一包白箭。从今晚开始,整个红沙湾都是我们丧明哥说了算,老板你识做啦!”
见古惑仔摆明了打劫,老板尴尬笑了笑,这些社团每个月都来收保护费,他哪里知道谁是老大,他只认识收钱的小喽啰。
“我月头给钱了喔!”
心神未定的鬼仔不想惹麻烦,他掏钱出来:“老板你别理他,总共多少钱?你快点,我老大在车上等着呢。”
胖子拍了拍鬼仔:“请我抽烟?干什么?发达了?哎,你枪丢了,不用赔钱?”
鬼仔:“丧明哥刚拿下地盘,巴闭死得那么惨,田叔那边怎么交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巴闭是母夜
叉杀的,又不关你事,你放心好了。”
鬼仔心虚的是,他协助“母夜叉”把巴闭引诱到渔船上杀的。他不能说实话。
“骨钉哥肯定会在丧明哥面前保你的。”胖子打开白箭香烟,抽出一支,点上后把打火机扔给鬼仔。
却见鬼仔整个人愣住,他循着鬼仔的目光往外看去——
门口又来了一辆车。
胖子双眼放光:“好像是丧明哥的车!”
跟他们同坐一辆车来的骨钉,从车上下来,亲自跑过去给丧明打开了车门。
丧明从车上下话,似乎是汇报情况。
鬼仔紧张地咽了咽喉咙,晚一点他要在丧明和田叔面前把事情经过复述一遍,他从不紧张是假的。
坐在角落的梁可风听见丧明的名字,也紧张起来。
丧明本名叫秦启明,刚出道的时候,因为长得帅,花名叫靓仔明,后因其手段凶残,让敌人闻风丧胆,所以外号慢慢变成了丧明。
丧明是港城三大黑/\帮之一“万安社团”龙头老大的得力干将,他最终杀出重围,继承了梁大龙的阿公之位,在书中是出了名的心黑手辣!
梁可风侧目往外看,只见秦启明穿着灰色风衣,抽着烟,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的模样,比她想象的年轻。
青烟从猩红的火光中袅袅升起,秦启明鼻梁高挺,五官周正,在社团众人中属于俊朗有型的,无愧他“靓仔明”的称号,他听着属下汇报情况,微微皱着眉头没说话。
秦启明身后站着三四个身形彪悍之人,这战斗力,可不是鬼仔跟粉肠之流可比拟的。
梁可风没有信心在头部受重伤的情况下,跟这么多人对打。
她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计程车突然来了。
果然,担心哪样来哪样。
外面又传来汽车声,她瞄见一辆红色计程车停在了最外面!
嘀嘀!嘀嘀嘀!
计程车司机按响了喇叭,提醒乘客。
“姑娘仔,的士来了!”小卖部老板装好一大袋的面包,边计算价钱边喊:“靓女!”
众人眼神齐刷刷朝角落看过来!
这个时候,避无可避,别无他选的梁可风只能赌鬼仔不敢当众指认她。
毕竟指认了她,鬼仔必定要推翻之前跟粉肠他们串供好的供词,对他自己也是有害无益的。
梁可风压了压帽子,确保包扎伤口的绷带不会露出来,她慢慢收起报纸,眼神快速瞄了鬼仔一眼,嘴角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