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末大茄子 作品
第一百章 孟菲斯
花了两天半的时间,在路上走走停停,韩森他们终于荡到了孟菲斯。
还未进入城市,他们就已经能远远看到孟菲斯的那座地标性建筑。
一座高98米,外型是一个玻璃金字塔的孟菲斯金字塔体育馆,它在2001~2004年曾经短暂成为过灰熊队主场。
其实要说起韩森过去这一年新秀赛季里最有趣的部分,还是去到不同的城市,入住不同的酒店,然后欣赏不同的风景,那种感觉就像是每一天都在探索新鲜事物。
这座金字塔体育馆他当初就印象深刻。
毕竟能把球馆弄成这造型的,即便放眼全球,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这也是和他们城市历史有关。
米国城市很多名字都源于他们的殖民历史,比如东部城市一般和英国有关,克利夫兰就来自英国的一个郡,西部的城市则一般跟西班牙有关系。
孟菲斯这个名字,就是取自古埃及的一座重要城邑。
在如今的开罗郊外,就还有孟菲斯金字塔的遗迹。
没办法,米国自己的历史太短,只能搞这种大杂烩。
当然,吸引人眼球的绝不仅仅只是金字塔球馆这一座建筑。
和克利夫兰相似的地方是,孟菲斯也是一座港口城市,不过它毗邻的不是湖而是河,它是建在了密西西比河的河岸和狼河的河口之上。
而且和克利夫兰那种工业荒漠不同的是,这里的高楼大厦明显要多得多,放眼望去就是一座现代化大都市。
虽然和迈阿密还是没法比,但这里的经济明显要繁荣许多。
等进入到城市内部之后,韩森能在路旁看到不少和摇滚乐和蓝调乐有关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