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第1章 流年不利
雨后的空气闻起来像一片沾了泥的香樟叶。
乐知时被跳上床的橘猫踩了一脚,迷糊间睁开眼,惊觉睡过头了。
明明一年也迟不了几次,偏偏在开学第一天出状况,实在倒霉。听见楼下蓉姨叫他,乐知时忙应了几声,猫又从他肚子上踩过去,轻飘飘跳到床下,他也飞快洗漱换衣服,抓起书包就往外跑。
“闹钟没响?”林蓉从容涮出牛奶杯,“快吃早餐,昨天卤牛肉的汁拌了米粉,蛮好吃的。”
乐知时此时已经一溜烟窜到玄关,哪里还顾得上早饭。
“开学典礼前不上早自习,我就忘记定新的闹钟了。蓉姨,宋煜哥哥呢?”
家里的小博美犬啪嗒啪嗒跟在他屁股后头,乖乖坐在地上看他换鞋。
“你哥早走了,今天不是开学典礼嘛,好像说他今天值日来着,高三生还要值日的么?”林蓉把杯子放好,擦干净手上的水转过身,“你们初中部开学典礼应该还是跟高中部一起吧……”
一回头,乐知时都开了门,博美疯狂挠他的腿不让他走。
林蓉着急喊住他:“乐乐!不能不吃早饭!”
乐知时蹲下来揉了一把狗狗的头,又亲了一口,赶时间离开,“我去买米粑,蓉姨拜拜~”
“别乱吃东西!”
出了家门,乐知时骑着车径直奔着小区外的早餐摊位,之前一直卖米粑的婆婆今天没出摊。之前乐知时就听她说腰疼,估摸着得休息几天,下次见到一定要多买点。隔壁的汤粉店倒是飘着香,大老远就闻到炖煮入味的牛杂香气。
“乐乐,过早了没?来吃粉啊。”牛肉粉店的老板从大汤锅里拉出乘着米粉的漏勺,勺下的热汤跟白绸缎似的,扬起来又落下去。
“我要迟到了陈叔,明天吃!”乐知时停下车快步跑进便利店,来不及做选择,他直接拿了袋米面包付钱离开,这是乐知时在便利店能买到的少数自己可以吃的零食。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这座城市的雨向来不温柔,总伴随电闪雷鸣,害他一晚上都没办法入眠。记得刚到宋煜家的第一晚,也是这样的暴雨,闪电撕裂夜空。雷一响,他就吓得哭了出来,直往宋煜的房间里跑,爬到他床上去。
从那时候开始,他本能地开始依赖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乐知时的父亲乐奕和宋煜父亲宋谨是一起长大的密友。
乐家老人早逝,在侨居英国之前,乐奕几乎就是宋家编外人员,吃也一起,住也一起。乐奕喜欢极限运动,一次攀岩时他遇到英国女孩olivia,两人陷入热恋,生下了可爱的乐知时。但幸福的时光太短,十一年前夫妻俩在阿尔卑斯山滑雪,意外遭遇雪崩,双双遇难。
一夜之间,乐知时失去了父母。连飞往英国将他接回来的宋谨,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一个三岁的孩子去解释这一切。
那时候的乐知时抓着宋谨的袖子,只会甜甜地叫uncle,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寄养。他被带回宋家,从此就在江城生了根。
路口的红灯迫使乐知时刹住单车。早上起得太猛,人还有点飘乎乎的,视线盯着红灯上的光点,思绪一跳一跳的,分散开来。昨晚的梦在脑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好像自己变作小小一团,跟在宋煜的屁股后头打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只会缠人。
林蓉总用吃醋的口气揶揄乐知时,说他第一个学会的中文词汇竟然是哥哥。
不过宋煜打小寡言,对谁都不冷不热。好在他虽然不怎么搭理乐知时,却也不会赶他走,任他缠着。只是等他们大了,开始上小学了,乐知时的混血长相就越发打眼。
乐知时被跳上床的橘猫踩了一脚,迷糊间睁开眼,惊觉睡过头了。
明明一年也迟不了几次,偏偏在开学第一天出状况,实在倒霉。听见楼下蓉姨叫他,乐知时忙应了几声,猫又从他肚子上踩过去,轻飘飘跳到床下,他也飞快洗漱换衣服,抓起书包就往外跑。
“闹钟没响?”林蓉从容涮出牛奶杯,“快吃早餐,昨天卤牛肉的汁拌了米粉,蛮好吃的。”
乐知时此时已经一溜烟窜到玄关,哪里还顾得上早饭。
“开学典礼前不上早自习,我就忘记定新的闹钟了。蓉姨,宋煜哥哥呢?”
家里的小博美犬啪嗒啪嗒跟在他屁股后头,乖乖坐在地上看他换鞋。
“你哥早走了,今天不是开学典礼嘛,好像说他今天值日来着,高三生还要值日的么?”林蓉把杯子放好,擦干净手上的水转过身,“你们初中部开学典礼应该还是跟高中部一起吧……”
一回头,乐知时都开了门,博美疯狂挠他的腿不让他走。
林蓉着急喊住他:“乐乐!不能不吃早饭!”
乐知时蹲下来揉了一把狗狗的头,又亲了一口,赶时间离开,“我去买米粑,蓉姨拜拜~”
“别乱吃东西!”
出了家门,乐知时骑着车径直奔着小区外的早餐摊位,之前一直卖米粑的婆婆今天没出摊。之前乐知时就听她说腰疼,估摸着得休息几天,下次见到一定要多买点。隔壁的汤粉店倒是飘着香,大老远就闻到炖煮入味的牛杂香气。
“乐乐,过早了没?来吃粉啊。”牛肉粉店的老板从大汤锅里拉出乘着米粉的漏勺,勺下的热汤跟白绸缎似的,扬起来又落下去。
“我要迟到了陈叔,明天吃!”乐知时停下车快步跑进便利店,来不及做选择,他直接拿了袋米面包付钱离开,这是乐知时在便利店能买到的少数自己可以吃的零食。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这座城市的雨向来不温柔,总伴随电闪雷鸣,害他一晚上都没办法入眠。记得刚到宋煜家的第一晚,也是这样的暴雨,闪电撕裂夜空。雷一响,他就吓得哭了出来,直往宋煜的房间里跑,爬到他床上去。
从那时候开始,他本能地开始依赖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乐知时的父亲乐奕和宋煜父亲宋谨是一起长大的密友。
乐家老人早逝,在侨居英国之前,乐奕几乎就是宋家编外人员,吃也一起,住也一起。乐奕喜欢极限运动,一次攀岩时他遇到英国女孩olivia,两人陷入热恋,生下了可爱的乐知时。但幸福的时光太短,十一年前夫妻俩在阿尔卑斯山滑雪,意外遭遇雪崩,双双遇难。
一夜之间,乐知时失去了父母。连飞往英国将他接回来的宋谨,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一个三岁的孩子去解释这一切。
那时候的乐知时抓着宋谨的袖子,只会甜甜地叫uncle,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寄养。他被带回宋家,从此就在江城生了根。
路口的红灯迫使乐知时刹住单车。早上起得太猛,人还有点飘乎乎的,视线盯着红灯上的光点,思绪一跳一跳的,分散开来。昨晚的梦在脑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好像自己变作小小一团,跟在宋煜的屁股后头打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只会缠人。
林蓉总用吃醋的口气揶揄乐知时,说他第一个学会的中文词汇竟然是哥哥。
不过宋煜打小寡言,对谁都不冷不热。好在他虽然不怎么搭理乐知时,却也不会赶他走,任他缠着。只是等他们大了,开始上小学了,乐知时的混血长相就越发打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