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许多风景的兔子 作品

第三百一十四章 步步杀机

这两个男人都是三十左右岁,从相貌到打扮平平无奇。

 

头发杂乱,衣服半新不旧。

 

双手骨节粗大,指间厚厚一层的茧子。

 

站在前面的那个,说话的时候,耷拉着眼皮,不与我对视。

 

站在侧后的那个,抄着胳膊,右手借着胳膊掩护,搭在腰上。

 

这是两个吃噶念的。

 

我笑了笑,说:“我收拾下东西。”

 

站前面那人说:“先不用,老邦爷相中了,会让人来收拾。”

 

两人便一前一后把我夹在中间下楼。

 

旅店门前停着辆老吉普,锈迹斑斑,满是泥土,散发着股子浓重的腥臭味。

 

我抬头看了眼星空位置,老实上车。

 

按规矩蒙上眼睛,绑了双手,车子便即发动。

 

开了约莫一个小时左右,车子停下来。

 

坐在旁边那人说了句“到了,小心脚下”,便领着我下车。

 

风声、树声、虫鸣、鸟叫……唯独没有人声。

 

依旧是一前一后夹着我往前走。

 

走了百多步,身后传来响动。

 

我立刻侧偏头。

 

轰的一声枪响,前面传来低沉的惨叫。

 

我双手握在一处,转身向后打过云,正打在后面那人的肋下。

 

那人闷哼一声,软软倒下。

 

我抬手扯下蒙眼布条。

 

前面那人脖子上中了一枪,双手拼命按着伤口,却止不住喷泉般溅射的鲜血,这是打中了动脉,死定了。

 

后面那人奋力挣扎,却连掉在身边的枪都捡不起来,这是中了我的劫血术,全身失力。

 

就在旁边有个挖好的坑,正好能容一人,坑边堆着新翻出来的泥土,上面还插着铁锹。

 

如果他那一枪打中我后脑勺的话,只要伸手一推,就可以推进坑里,省了抬尸的工夫,直接填土埋人就可以了。

 

我蹲到后面那人身旁,在他肩上拍了一把,问:“叫什么?”

 

那人神情呆滞,停止挣扎,乖乖回话。

 

“马明亮。”

 

“你伙计呢?”

 

“马北方。”

 

“手稳呢,老噶,哪家码头的?”

 

“以前跟马王爷,平远街被公家平了后,跑出来跟了老邦爷。”

 

“原来是马王爷手底下出来的,在老邦爷那也一定有个八居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