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 作品
第 80 章 第一次猎杀
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是神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那个少年……地牢里那个奇怪的少年如果是疯修士的话……
带回神选者的任务,他可做可不做。但那要是少年时期的疯修士,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每个“恶魔”玩家都拥有同一个系统任务。只要有人成功捕获疯修士,等待他的将是海量经验值,以及全世界仅此一件的珍稀装备套装。
他得回去。
克里姆森将线团郑重地放入口袋。
他必须回去,在那个少年身上留下自己的魔法标识。自己回归了未来,只需要一次小小的占卜,他就能确定疯修士的位置。
到时候,他既能够带回神选者,又能完成疯修士的任务。天啊,神可真是深深眷顾着他。等他拿到奖励,一定要把那位“黄金剑”彼利献祭给神。
算算时间,离不朽教堂的火灾还有段时日,一切都来得及。
……
诺尔注视着近在咫尺的忒斯特,忒斯特刚巧也在瞧他,脸上还挂着“爆米花吃完了,现在我们可以离场了吗”的表情。
忒斯特还是那副与己无关的态度,诺尔在心中叹息,看来这并不是他想让自己看的东西。
忒斯特看不见的角落,诺尔的手指抓紧袍角。
残存的遗迹、旁人的转述,它们算不得强烈直接,却像是肉里的刺那样越扎越深,让他忍不住去在意。
诺尔愈发不明白,忒斯特究竟想向他展示什么……异常童年?成功的复仇史?还是疯修士的人生蜕变?
“我本人没有太大的改变,如果你好奇的是这个。”
忒斯特瞥了眼那位老婆婆,“不过我喜欢我的父母——有我这样的孩子,大部分人会选择卖给佣兵之家,天生冷血的家伙就该放在合适的位置,诸如此类。”
“但是他们没有把你卖掉。”诺尔竭力不去回忆院子里那几颗凄惨的头颅。
“是啊,他们说爱我。”
忒斯特说,口吻像在聊别人的事,“毕竟佣兵之家不是个好地方,人有人的养法,狗有狗的养法。那群家伙喜欢烈犬远胜过人,恰好我的父母比起金币更喜欢我……虽然我到现在还不理解,他们究竟喜欢我哪一点。”
父母为他染上和兄弟姐妹一样的棕发,认真教他读书写字,精心准备他每一顿早餐。他们从他手里保护邻居们,也从邻居们手里保护着他。
大哥说,他很聪明,等长大了可以成为特殊的骑士——专门负责处刑和杀人的那种,这样他不会去滥杀无辜,而且他会做得很好。
姐姐说,他不是彻底无药可救的那种类型,他还能“感受到一些东西”,这对他们来说足够了。
他的小妹妹连话都说不清楚,却还是会对他微笑,挥舞着肉乎乎的手臂。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是神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那个少年……地牢里那个奇怪的少年如果是疯修士的话……
带回神选者的任务,他可做可不做。但那要是少年时期的疯修士,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每个“恶魔”玩家都拥有同一个系统任务。只要有人成功捕获疯修士,等待他的将是海量经验值,以及全世界仅此一件的珍稀装备套装。
他得回去。
克里姆森将线团郑重地放入口袋。
他必须回去,在那个少年身上留下自己的魔法标识。自己回归了未来,只需要一次小小的占卜,他就能确定疯修士的位置。
到时候,他既能够带回神选者,又能完成疯修士的任务。天啊,神可真是深深眷顾着他。等他拿到奖励,一定要把那位“黄金剑”彼利献祭给神。
算算时间,离不朽教堂的火灾还有段时日,一切都来得及。
……
诺尔注视着近在咫尺的忒斯特,忒斯特刚巧也在瞧他,脸上还挂着“爆米花吃完了,现在我们可以离场了吗”的表情。
忒斯特还是那副与己无关的态度,诺尔在心中叹息,看来这并不是他想让自己看的东西。
忒斯特看不见的角落,诺尔的手指抓紧袍角。
残存的遗迹、旁人的转述,它们算不得强烈直接,却像是肉里的刺那样越扎越深,让他忍不住去在意。
诺尔愈发不明白,忒斯特究竟想向他展示什么……异常童年?成功的复仇史?还是疯修士的人生蜕变?
“我本人没有太大的改变,如果你好奇的是这个。”
忒斯特瞥了眼那位老婆婆,“不过我喜欢我的父母——有我这样的孩子,大部分人会选择卖给佣兵之家,天生冷血的家伙就该放在合适的位置,诸如此类。”
“但是他们没有把你卖掉。”诺尔竭力不去回忆院子里那几颗凄惨的头颅。
“是啊,他们说爱我。”
忒斯特说,口吻像在聊别人的事,“毕竟佣兵之家不是个好地方,人有人的养法,狗有狗的养法。那群家伙喜欢烈犬远胜过人,恰好我的父母比起金币更喜欢我……虽然我到现在还不理解,他们究竟喜欢我哪一点。”
父母为他染上和兄弟姐妹一样的棕发,认真教他读书写字,精心准备他每一顿早餐。他们从他手里保护邻居们,也从邻居们手里保护着他。
大哥说,他很聪明,等长大了可以成为特殊的骑士——专门负责处刑和杀人的那种,这样他不会去滥杀无辜,而且他会做得很好。
姐姐说,他不是彻底无药可救的那种类型,他还能“感受到一些东西”,这对他们来说足够了。
他的小妹妹连话都说不清楚,却还是会对他微笑,挥舞着肉乎乎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