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下 作品

第1526章关于圣教之子的爱恨纠葛(4k)

 第1526章关于圣教之子的爱恨纠葛(4k)


 凡是交易,便是价值对比。


 雷琦·霍奇亚认为自己的价值足以匹配他所提出的条件。


 但劳拉却认为付出那样的条件去购买雷琦所能提供的“服务”,是一件并不那么划算的事情。


 所以她向达克提出放弃出价的请示。而达克则是在考虑之后,同意了她的请示。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卖方可以坐地起价。买方当然也能放弃出价。


 虽然,雷琦作为一名【神之卡】的持有者,其价值无可计量。


 但其自身价值其实并不等于他所能提供的“服务”的价值。


 这里面需要做的计算非常复杂。


 而且还会涉及买方的自身需求。


 正如达克所说,王室比他们更加需要,自然也会开出更高的价格。


 若与王室竞争,只会陷入恶性竞价。


 且雷琦所能提供的“服务”,必然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像公爵府内从小培养起来的女仆们一样,能为家族付出所有。


 因此达克的认知是,与其花费巨大代价去拉拢一个养不熟的人,不如花费同样代价去将自己人培养成才。


 事实上他也一直在这样做着。


 那成功晋级预选赛的五名女仆,便是其培养计划见效的证明。


 她们相对雷琦·霍奇亚,差的就只是【神之卡】。而获得【神之卡】的其中一条途径已经非常明了,就是找到与自身相契合的神明,并与之签订契约。这条途径看似很难,但在诸神复苏的特殊时期,却有较大概率达成。


 事实上以乔莉埃特女士为例,如果萝丝与狄安娜并不在场,最终获得【星之女神】认可的,就很可能是乔莉埃特,而并非更加契合的萝丝。


 诸神复苏,同样是如同赛跑,最先复苏的神明自然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


 所谓权柄,即是职掌规则之力。


 不同的神明,可以职掌相同谱系的规则……甚至是完全相同的细化规则!


 但规则具有唯一性,两个不同的神明职掌一个相同的规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将一个规则分成两份,而只是将职掌那个规则的权限,一分为二。


 而其职权大小,通常遵守的是“先来后到”,然后才是神力对比,神格对比,以及对规则领悟的程度对比,等等其余因素。


 总之“先来后到”在同一个规则的权限分配上是非常重要的。


 而每一次的诸神黄昏到复苏,都是一次权限重置。最先完全复苏的神明,就能获得最高的初始权限,除非弛掌握的规则独一无二。


 所以但凡是觉醒了些许意识的神明,都会本能的去争夺复苏的先后次序。


 他们同样急迫。


 一旦遇到足以寄做托神魂的人,就绝对不会轻易放跑


 所以,只要继续探索“神迹”,就总能培养出更多“神使”。


 一旦这一计划成功实现,雷琦的价值相对公爵府来说,就无限缩小了。


 达克在做出决定之后,便看向最后的一份资料。这份资料是关于巫妖斯洛恩的,而且相当详细。巫妖斯洛恩其实是一名非常出名的人物,尤其是他与圣教之间的恩怨纠缠,更是“脍炙人口”。


 总之这是与其它势力关系不大的故事,所以很多人都乐于吃瓜。


 斯洛恩敢于出现在世界杯的舞台上,就说明他并没有得罪所有人,也没有做过诸如投靠魔族之类的事。


 否则的话,选手的身份根本保不住他。


 当他暴露身份的那一刻,就会因其“人奸”的身份而遭到制裁。


 但现在的话,真正去找他麻烦的,就只有圣教罢了。而且因为他持有【神之卡】的缘故,还有其它实力暗中接触,提供帮助……这就又是一场错综复杂的暗中博弈了。


 当然公爵府的势力并未参与其中。


 对于【巫妖】斯洛恩,迪蒙这边依旧是以收集情报为主。


 达克快速翻阅资料,那些文字入眼之后便都化为具体信息在其脑中驻扎,他很快了解了全貌。


 斯洛恩是一名亡灵术士,但那并不是他最初的职业。


 他的最初职业是牧师,是直到被圣教放逐之后才转至为亡灵术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