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达克迪蒙不战而屈人(82/233)
群星楼的第六层是一个类似私人俱乐部的地方。
那里并无任何商品销售,甚至吃喝玩乐样样免费。
但有资格进入其中的都是王都较有权势的贵族子弟。
其中最有权势的,自然是那石柱上立有雕像的大王子查理斯。
正是因为有着大王子的背景在,群星楼才能在这么多贵族的窥伺下安然无恙。
否则这么大一块肥肉,早就被人吃干抹净了。
群星楼除了那六座雕像之外,经常会发布一些年轻人之间的对比排行。
有的哗众取宠,有的却很有参考价值。
达克过去也算是王都的风云人物,虽说年龄较小,但毕竟身份摆在那,便经常上榜。
当然他对这些玩意儿并没有太大兴趣。
过去的他一直都是三分钟热度,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攀比心有,但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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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艳阳高照。
缩在六楼的贵族子弟正在紧急会议。
从那辆马车出现在贵族贸易区外的时候,这群人便得知了达克·迪蒙的归来,一个个都有了应激性的反应。
其中反应最大的正是密德尔顿侯爵的小儿子约书亚!
约书亚今年十六岁,算不上大,但在这个世界已经属于“成年”。
原本在战争时期,仅仅十四岁便算是“成年”,还是这十来年的相对和平才使得“成年”的界线往后拖了两年。
而且时代的发展导致了孩童心智的提升减缓,“成年”的界线很可能还会往后再拖两年。
但至少在现在,约书亚已经是属于成年人了。
其父密德尔顿侯爵属于战时崛起的新贵,他虽然在威名上略逊于亚尔薇特,但也已经是极其强大的战士,更何况他还是一名资深的战略家。
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在魔导技术发展起来之前,主要是以魔法和气为主。
魔法深奥难精,人类又普遍缺乏足够的魔力支撑,因此便远远不如魔族。
为了与魔族抗衡,便开发出了唯独人类能掌握的“气”。
所谓的“气”,是从人体脉轮之中激发出来的一种神秘力量。
魔法师认为“气”在事实上其实是魔法的一种。
圣教则认为“气”是“圣”的一种天生异能,经由世代传承而潜藏在人体脉轮之中。
这两种说法都有依据。
因为除了人类之外,魔族并无脉轮。
而“气”的作用,实质上和部分增益类魔法的效果并无出入。
换言之,仅能用于强化身体。
人体有七个脉轮,这七个脉轮就是七个能量聚集点,主宰着人体不同的组织系统。
分别是顶轮、眉间轮、喉轮、心轮、脐轮、海底轮和梵穴轮。
每开通一个脉轮,人类对肉体的掌控便能提高一个层次。
而“气”的质与量也都会相应提高。
这七个脉轮,唯独“梵穴轮”是位于人体之外,也即头顶上方。
若能开通“梵穴轮”,便能将“气”外放,形成极具压迫感的“势”!
足够强大的“势”,甚至能够形成龙威一般的效果,对精神力较弱的对象进行集体镇压!
但即便如此。
“气”的普及也只是能让人类在魔族的强攻下勉强支撑。
它的局限性非常之大,依然远不如魔法。
更何况魔族天生体质强大,任意一个魔族强者的体质都不会比七轮全开的人类战士来得弱。
人类为了提升上限,通常会兼修“气”和“魔法”。
在魔导技术发展起来之前,纯种人类最强大的职业便是兼修“气”和“魔法”的魔战士!
密德尔顿侯爵就是一名实力强大的魔战士。
而作为他的儿子,约书亚也是一名魔战士。
而且他在年仅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跟随父亲剿灭过为数不少的极端分子,是贵族子弟之中少见的实力派。
他的雕像能被立在石柱上,确实是凭借功勋换来的。
与之相反,去年上半年的达克·迪蒙除了是公爵之子外便一无是处,偏偏还行事蛮横,嚣张跋扈,被奚落嘲讽也只能说一声活该。
然而那天之后,约书亚就被密德尔顿侯爵叫到书房,彻夜长谈。
隔天,从书房出来的约书亚便多了一丝城府。
他至今没有强迫群星楼将那座雕像修补好,就是一种表现。
那是在等待达克·迪蒙的回归。
他要从正面,以光明正大的手段将其击败之后,再重新将自己的雕像立在那石柱之上,以洗刷污名!
……
坐在沙发上的约书亚面色严肃。
他这段时间虽然也有在皇家学院之中进修,但仍然有在留意达克·迪蒙的消息。
听说达克·迪蒙在圣玛丽安学院混得风生水起,已然今非昔比。
今天这一战,谁胜谁负,还犹未可知。
“但那正好,如果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决斗,便显得我胜之不武。我密德尔顿家是依靠战功崛起,掌控魔剑骑士团,战时可以兵行诡诈,但日常行事必当光明磊落。以我之能,践行家规。”
约书亚缓缓说道,消瘦的面孔熠熠生辉。
围绕其坐在周边的贵族子弟们,虽是并未献媚奉承,但也都纷纷叫好,满口佩服。
实则那公爵之子过于傲慢,从不与其他人建交,甚至行赶人之举。
在这座群星楼中,就算有想过与其贴近的,也都被拒之门外,便成了这般没有一个拥趸的模样。
不过以约书亚为中心的贵族,也仅有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只是在旁说说笑笑,看戏吃瓜不嫌事大。
……
没过多久,楼梯处传来了脚步声。
“来了!”
约书亚目光一凝,便是看向了楼梯口。
几乎所有人也都停下了讨论,目光瞬间往那一处地方聚焦。
而后达克·迪蒙,便如其所料的出现了在视线聚焦之处。
将近一年未见的这位女公爵之子,着装严谨,金发梳理得一丝不苟,面上皮肤晶润如玉,竟是比那些榜上有名的少女肤质都要好。
而其神色温婉,气质醇厚儒雅,一眼望去,如春风拂来,竟是让人误以为是哪家贤者子孙客串登场。
然而登上这六楼的那贵族少年,又确实是他们熟悉的女公爵之子!
此时不仅仅约书亚,几乎所有人的眼中都是露出一丝愕然。
要说改变,将近一年的时间,每个人都会有改变。
像约书亚就变得成熟了不少,性格上也得到了些纠正。
但和达克·迪蒙的这份一眼可辨的变化相比,却又差得极远。
这便会让人忍不住去想,到底是达克·迪蒙真正的脱胎换骨了,还是学会了伪装?
二选一。
无疑后者更容易被人接受。
毕竟坏小子越变越坏,才是符合大多人心理预期的。
但如果是那样,达克·迪蒙的难搞程度,恐怕会直线上升!
那些与达克没什么交集的人,便越发注意的让自己变成小透明了。
而约书亚在初时的惊愕之后,却是反其道而行,主动站了起来。
他周边的拥趸也习惯性的站到了他的身侧以及身后。
约书亚大踏步走向了楼梯口,对着此时的达克伸出了手。
达克盯着约书亚的脸庞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半晌后确认这应该就是被特里娜的“势”吓坏的侯爵之子。
于是他伸手回握,说道:“约书亚·密德尔顿?”
俗话说,握手言和。
达克·迪蒙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大家握个手,互相恭维几句,去年的事情也就揭过了。
之后无仇无怨的,舒舒服服的在这六楼坐上一会儿,再吃饭走人,岂不妙哉?
对于这种社交频繁之地,达克·迪蒙没有绕开走,已经是对自身定力的一种自信。
但约书亚却面色微沉,说道:“好久不见,达克。”
“是有快一年不见了。”达克缩回手,便是径直从其身侧走过。
而紧随其后,欧若拉和特里娜并行而至,那位坚强的女侍已经被甩到了最后面。
欧若拉将双手垂在腹前,虽略有胆怯,但还是好奇的观察着四周。
特里娜则全程无视周边之人,甚至连冷眼都未瞧向约书亚。
约书亚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路边的路灯,照亮了这三人前进的路。
当然他不可能就这么僵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