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未完结的案件

 原告和被告正吵得不可开交,那维莱特宣证人,也就是那个供货商上前叙述他所见到的事情经过。 

 “一周前的清晨,纳赫先生还有斯伯特先生一同来我店里取货,因数额不大,双方也都是老主顾,我也还要算账目,就让他们自行去仓库提货,提完货再到我这里登记一下即可。谁知没多久,就听到仓库内传来了争吵的声音,还有货物摔碎的声音,我怕出事,就赶紧去仓库内查看,结果就看到纳赫先生倒在地上,周围还有被摔碎了的用玻璃瓶装的饮料,而斯伯特先生已经不知所踪。” 

 那维莱特追问,“也就是你并未看到是斯伯特先生行凶?” 

 供货商被问得一愣,但还是点点头,“是的。但当天早上只有纳赫先生还有斯伯特先生来了,并且原本说好提完货出来登记,但斯伯特先生也并未来我处登记……” 

 斯伯特听到供货商的话,瞪大眼睛不可置信,“歌舒,你居然帮克兰德作伪证!” 

 台下的观众听完双方叙述以及证人的发言,开始讨论起来。 

 随着观众的站队,谕示裁定枢机的天平渐渐往原告方向倾斜。 

 阿蕾奇诺看着这一幕,微微偏头,“珩淞女士以为如何?” 

 用手撑着脑袋的珩淞缓缓摇摇头,“不如何,还没上证据,只听这几句话就下定论判罪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 

 显然那维莱特也是这么想的,握着权杖往地上砸了一下,“肃静!请双方代理人提交证据!” 

 斯伯特的代理人提交了斯伯特出去以及归来的时间,并且还有签署了双方名字的收据,以及街坊邻居的证词,证明斯伯特回来时身上并没有血渍脏污,包括那天穿的衣服也提交了上去。 

 而克兰德的代理人提交的是伤者纳赫的证词以及伤情鉴定,以及供货商歌舒的登记表,上面并没有斯伯特的签名,而前面登记的名字找对应的人辨认过笔迹,确实是他们亲笔,证明登记表并非伪造,以及歌舒的仓库附近居民的证词,证实当天清晨确实听到了有争吵以及物品落地碎裂的声音。 

 乍一看,双方都有证据证实自己的话,而原告的证据看起来比被告的要多而且可信。 

 毕竟衣服是可以洗的,甚至是不是这套衣服也不能确定。只有那份签了歌舒以及斯伯特名字的收据还有时间还能继续查。 

 当然,那件衣服也作为证物之一交给了警备队去检查。 

 “请原告克兰德先生,根据提交的证物还原案情经过。” 

 克兰德对那维莱特致意,然后开始还原,“一周前早上七点,我的店员纳赫去住在灰河的供应商歌舒先生的仓库提货,大约在上午九点左右到达,提货期间与斯伯特先生发生冲突,斯伯特先生动手将纳赫打伤,冲突期间打翻仓库内的货物,致使摔倒在地的纳赫被玻璃刺伤,加上摔倒在地,纳赫晕倒。” 

 克兰德指着被告席的斯伯特,“而斯伯特先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惊慌之下便在歌舒先生到来之前逃跑了。也因此,登记表上并没有斯伯特先生的签名。至于斯伯特先生的收据签名,只怕也是怕事情败露而伪造为自己脱罪的伪证吧!” 

 那维莱特看了原告递交上来的证据,没有直接下定论,转向被告,“请被告斯伯特先生,根据递交的证物还原事情经过。” 

 斯伯特简直快气晕过去了,痛骂克兰德以及歌舒,直到那维莱特又一砸权杖,这才消停,还原事情经过。 

 “一周前早上七点,我从店里出发去灰河提货,九点左右到灰河,与纳赫在仓库遇到,我与克兰德是竞争对手,因此与他的员工纳赫斗了几句嘴,并未动手,大约上午九点半提货离开,在歌舒的登记表上签名,便立即返回店内,大约十点半时路过白棠珍奇屋与勒波特钟表店,可以询问梅琪妮店主与卡隆店主。假如我真的打伤了纳赫,并且是致残的情况,我身上怎么可能半点血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