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他没有撒谎

 案子其实一点也不复杂。 

 二十五年前的二月六日,那是一个雪天。 

 林雪娇背着包准备去银行存钱,她在市场摆摊卖水果,手里流动的都是现金,一个月去银行存一次。 

 走到柳树巷时,迎面走过来一个穿着军大衣,戴着棉口罩的男人。 

 男人两手揣在袖子里,眼睛一直往她这边看,她十分害怕,就紧紧地把包抱在怀里,包里装着三千块钱。 

 二十五年前的三千块,对普通人家来说,绝对是笔巨款。 

 谁知道就要擦身而过的时候,男人突然伸手来抢包,她死死抱住包不肯松手。 

 男人把她推倒在地,当时她怀着孩子,七个月了,根本抢不过他。 

 眼见着男人抢了包要走,她躺在地上起不来,就死死抱住他的腿不松手。 

 男人照着她的肚子踹了一脚,她当时就疼得昏了过去。 

 醒来就是在医院了。 

 这是受害人林雪娇的口供,她是这起抢劫伤人案件的受害者,不仅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生育的能力。 

 男人是被当场抓获的。 

 林雪娇的老公周晖知道妻子一个人去存钱不放心,就让旁边的摊主帮着照看一下,他随后赶了过来。 

 远远听到有人在喊救命,似乎是她妻子的声音,就赶紧跑了过去。 

 他看到一个男人蹲在妻子旁边,妻子手里还抓着男人的衣角。 

 他上去就给了男人一拳,男人还想反抗,正好有警察在附近巡视,听到动静跑过来,直接就把人抓了。 

 被抓的男人就是邱明章,当时他手里还拿着林雪娇的包。 

 他坚称抢劫伤人的不是他,是另有其人。 

 他不过是路过,看到有人抢劫,就把抢劫的人拦下,把包抢了回来。 

 抢劫的人跑了,他本来要去追的,可是看到女人躺在地上身下有血,就先跑过来察看女人的情况。 

 周晖跑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他,然后他就被抓了。 

 可他的话没人相信,那个年代又没有什么监控,破案依靠更多的是人证物证。 

 当时邱明章手里拿着林雪娇的包,衣服还被林雪娇抓在手里,而林雪娇醒来后也指认抢包的就是他。 

 人证物证俱全,容不得他抵赖。 

 又因为拒不认罪,法院从重判决,一审判了死刑。 

 他不服上诉,二审时,据说是有个领导看了案件情况,说了一句话。 

 “虽说杀人偿命,古来如此,可为了一个未出生的孩子判人死刑,委实有些重了。” 

 于是,二审法院酌情改判了无期。 

 苏小小在案件里没有找到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受害人不仅没有出具谅解书,反倒一直在要求法院严惩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