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再见,遗迹!

 拿着大背包,关上房间门。

 “再见吧,我的第二故乡!”

 男人总归要走向远方,不要问为什么……

 男人一出生就是要走向远方的。

 “嗷呜!”老狼呼唤了一句,一溜烟跟在陆远后面。

 它也预感到了什么,非常兴奋,尾巴高高竖立。

 那几匹最早跟着它的母狼,一溜烟地跑了过来。

 它们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对着老狼,对着陆远,不停地转圈圈,偶尔用嘴咬一口陆远的裤脚,偶尔还露出白肚皮,示意陆远抚摸它们。

 狼和狗最大的区别在于,狼的亲密方式是轻轻地用牙齿咬。

 而狗的亲昵方式是用舌头舔。

 它们依然是狼,不是狗。

 这很好!

 意味着它们还能在大自然生存下去。

 陆远摸了摸它们的头,喂给了它们一点石榴果。

 母狼们吃得很开心。

 “就在这里好好地生活吧……我走了。再见!”

 然后挥了挥手,转身朝着东边的方向走去。

 “嗷呜呜!”有只母狼嚎叫了起来,似乎在质疑,你怎么突然走了,不应该一起晒太阳吗?

 你去哪里?

 一起躺在大石头上啊。

 “嗷呜呜!”更多的狼叫唤了起来。

 “我已经长大啦!”陆远转过头,大声道,“就像那两头小熊一样,我要去更遥远的地方,独立生存了。”

 他说的很大声。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大声。

 狼终究没有人那么聪明,它们只是远远望着……望着……

 它们没有跟过来。

 它们很快就会遗忘曾经待在这里的人,并适应全新的生活。

 最普通的告别就是如此,就是在那普普通通的早晨,阳光明媚,春光灿烂,彼此挥了挥手,没有多说什么,然后命运线永远停留在了昨天,再也不会产生交集。

 陆远又绕了个圈子,看了看那一头母熊。

 母熊怀孕了,依然在睡觉。

 洞口丢着几根光秃秃的玉米芯,苍蝇蚊子到处乱飞。

 如果不是陆远主动找它,它根本就懒得过来,毕竟它性子比较野,崇尚自由。

 它连什么时候找了公熊,陆远都不太清楚,反正它就是怀孕了。

 “那么,也就不告别了,祝你好运,熊大姐。”陆远将半个石榴,丢进了母熊的洞窟中,隐隐听到了它那惊喜的咆哮声。

 …

 天蝎、王蛇、蜜蜂,没有讨伐的必要,也没有探望的必要了。

 陆远在森林中,越走越远,老狼在身后紧紧跟着。

 很快,他走出山谷,看不到美达文明的废墟带了。

 那数百米高的巨大食人,高高耸立,枝繁叶茂,穿过丛林,只能望到那最高处。

 但半个小时后,连食人也隐没在了森林中。

 “再见啊,食人!”

 “再见!”

 筵席已散,它们皆已走远。

 而我在群山之中。

 丛林茂密,无法再辨认。

 不会再相逢。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