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妈 作品

第 171 章 钢铁之躯(14)


第171章钢铁之躯(14)

窗外的玫瑰进入了盛花期,姹紫嫣红,开到荼蘼。

玛莎很喜欢,她从仓库中淘出了经年不用的花瓶,洗刷干净,灌水插花,在每个重要的空间都放了一束花。

餐桌上摆了黄玫瑰,她认为黄色是奶酪、面包、玉米乃至大地的颜色,很适合放在厨房与客厅的交接处,既能柔和氛围,又能温暖脾胃。

克拉克的卧室被放了一束白玫瑰,她希望他即使进入了一个相对复杂的生活环境,也能保持高尚的品格和正直善良的一面。

而在夫妻主卧中,她放上了红玫瑰,她说,这让她回忆起了乔纳森求婚的那个冬夜。

“已经过去22年了,可我始终记得。一束玫瑰,一枚钻戒,他的头发冻到结冰,在餐厅外等我到深夜。那个时候,冬日的玫瑰特别昂贵,但他买了99朵。”

“我当时对自己说,就是他了,玛莎,他爱你,正好你也爱他。”

玛莎说着过去的故事,将一束粉玫瑰放在阁楼的书桌上。布置完毕,她对比了一遍空间配色,满意得不行。

“粉色柔和,很适合装点你的卧室。”玛莎笑道,伸手抚摸阿萨思的长发,“你就像黄金与白银的结合体,阿萨思。有着金属的冷感和贵重感,也有着兵器的锋利和血腥气,让人觉得疏离又捉摸不透……”

“粉玫瑰很好,让你变得‘暖和’了一些。”

是吗?

阿萨思看向花,那与rmB差不多的粉色果然让她心头一暖,甚至还想多收集一点。

如此,何不让花开得更猛些?

有她住在农场长年累月地吸收自然能量,这一整片土地都会变得异常肥沃,种花几乎能常开不败。

玛莎热爱生活又有艺术品位,那她就送她一片花海。

只是她没想到,肯特一家用不了那么多花。前后不过一周,肯特农场又对外谈了一笔生意,那就是卖花。

别说,卖玫瑰可比卖玉米值钱多了。

在1997年的美国批发市场上,普通品质的玫瑰一打12支,价格通常在5到10美元之间,高端品质能达到每打15至20美元,在特殊节日能卖更高。

因此,哪怕商人压价,肯特家的玫瑰也不会低于一打10美元,它们的品质实在是太好了,而商人若想继续合作,第一笔交易就不能让花农太吃亏。

商人:“我愿意出15美元一打的价格,都卖给我吧。”

乔纳森:“可我们不能保证每年都有玫瑰的供给。”

“没关系,肯特先生。”那位商人一笑,拿出一张名片,“只要你家的玫瑰开了花,你能第一时间与我交易就行了。”

名片显示,这位“花商”是韦恩集团采购部的负责人之一,专为韦恩解决一些私人物品的采购。只是,一个大集团的员工怎么会来堪萨斯州买玫瑰呢?

乔纳森:“韦恩?”

商人点头:“我想你能理解,布鲁斯·韦恩——我的顶头上司,他有大量的女伴。他每天要送出一卡车的鲜花,每一辆豪车的后备箱都得备着一束,方便他随时哄女伴开心。所以,最近玫瑰有点不够用了。”

乔纳森:……

不理解但尊重,感谢花花公子养活他一家。

商人带走了花,乔纳森又收获了三万多美金。大抵是最近三个月一直在进钱,还进得又多又厚又不真实,他捧着钱一阵恍惚。

“玛莎,又是3万美金,算上玉米地的两次成熟和生牛乳的额外收入……我们已经有了10万美金?”


玛莎惊呆了,旋即又很开心:“可以给两个孩子涨点零花钱了!”

说涨就涨,每周多个10美元,肯特一家宠孩子是不带犹豫的。

之后,肯特夫妇前往东边的农场挑选牛犊和羔羊,而克拉克则带着阿萨思去西边的集市挑牧羊犬。父母交代的任务,他至少购入两只。

克拉克有点发愁,他不知道该怎么挑狗,谁知这算是舞到阿萨思的舒适区了。

她说:“挑那只让你感觉最有食欲的。”

掠食者的本能不会骗人,她爱吃的也是健康强壮血气旺盛的动物。能让她有食欲,说明这动物体质很不错。

克拉克:……

两人下了公交车,一个去了边牧市集,一个去了种子市场,约好两小时后车站见。

克拉克在一堆幼犬的嗷嗷声中犯了难,阿萨思在瓜果蔬菜里挑花了眼。前者买下了两只半大的边牧,后者购入了一篮种子。

待回到农场,克拉克牵着洛克,带着两只边牧熟悉环境。而阿萨思从仓库打包了一堆农具,绕到肯特家背后开始犁地,再在空荡荡的地方埋下种子。

离远一些,她打算种上果树。等龙窝被植被包围,四野长成“森林”一片,那它会变得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