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妈 作品

第 79 章 魔戒(6)


 守着一座森林,阿萨思开始了无数次起飞、间接性坠落的日常。

 从迟钝到灵敏?()16?#?#??()?(),

 从僵硬到适应,从生疏到熟练。

 她很清楚()?(),

 想要掌握一门技术的前提是通过大量的练习、持续不断的使用和经验教训的积累。

 为此()?(),

 她暂停了奔跑与潜泳的锻炼()?(),

 一心专注于飞行的实践。

 她暂时“忘记”了身为恐龙的事实,只当自己是一只刚破壳的雏鸟,如何起跃、浮空、振翅、抓握,她一点点起步,跟着不同的鸟学。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阿萨思学习鸟、追逐鸟、捕捉鸟。

 她几乎不再进食别的猎物,只以各种鸟类为食,企图利用饥饿逼迫自己成长。可她错了,达成质变后的身体不易饥饿,对血肉的需求少,对能量的渴望多。

 往往一天日照、一场风暴、一次雷击,以及“第二视角”中乱舞的辐射直击身体,就足以填补所需。生物的血肉反而成了调味品,能帮她解馋,却无法饱腹。

 不过,解馋即可。

 她习惯了血肉的滋味,不吃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鸟类羽毛太多,扒得费劲,但味道不错。它们与翼龙一样骨硬肉少,可吃的量多了,阿萨思慢慢了解了鸟的构造,也找到了它们飞得又稳又快的原因——

 简言之,就是把翅膀当爪子用,爪子能做的事,让翅膀也试试。用得多了,翅膀就会变得结实又轻盈,而不是像她现阶段的一样松散又笨重。

 没办法,她有30吨重,翅膀不行就飞不动了。往后她的体型只会更大,难道每一次进化过后都得重新学一遍飞吗?

 呵,对手可不会给她时间,她得把“飞”刻进骨子里。

 为了达成“轻”的目标,阿萨思每一天有大半时间呆在天上,不曾落地。但没多久,她又会因为追捕鸟类而砸进地里。

 反复的失败、持续的受伤,阿萨思终于学会了贴地飞行、乘风滞空的本事。

 可鸟类的飞行天赋太强大,远非持续练习能超越,时至今日,她依然无法活捉飞行中的鹰和隼,一直处于被它们遛的状态。

 好在她会模仿,在与它们的追击战中,她逐渐学会了鹰和隼的飞行习惯、狩猎手法。

 末了,“便宜徒弟”抓到了“倒霉师父”。

 待飞行能力进一步加强后,阿萨思恢复了以往的食谱。

 某日,她狩猎岩地山羊时突然开窍,莫名明白了拥有制空权的可怕。

 彼时,羊群在山地狂奔,拼尽全力冲向森林,只为躲避掠食者的追杀。可无论它们怎么奔跑、如何调转方向、不断分流队形,也依然逃不过高空俯视的眼睛。

 对阿萨思来说,山羊跑出几百米和几千米都没有差别,它们依旧在地上,仍存于版图中,根本没逃出她的狩猎范围。

 她只消一个转身,调整角度向下俯冲,就没有猎物能逃过她的追捕。尤其是当她一爪抓住猎物,将它带上高空往下丢时,即使是强大的掠食者,在遇上她后也毫无反抗之力。

 由此,她懂得了飞行不单

 单是一项能力()?(),

 也绝不是比速度、走直线、缩短前进时间的所谓捷径。

 它更多的是一种霸权()?(),

 是天空单位对陆地生物的降维打击。

 只要她想♀()♀[(.)]9♀$?$?♀()?(),

 她完全能肆意攻击、毁灭一切()?(),

 于她不过是事后拍拍翅膀飞走,换个地方狩猎,可对于陆地生物来说却是致命打击,或会生灵涂炭。

 这么一想,被飞船创死的巨龙还真是一种恐怖的生物……

 大吨位、有战力、会飞行,可大概是它死得太窝囊了,给了阿萨思挥之不去的“脆皮”感,让她没把巨龙的战力放在心上。

 但当她逐渐成为巨龙,理解了巨龙的强势,她才真正领悟到——坎库斯死得是真憋屈!难怪死不瞑目,换她也一样!

 试想,天空之下皆是大地与海洋,天空无限延展、包罗万象,任何人事物都逃不过天空的包围,只要坎库斯是天空之王,它就是绝对的霸主,谁也杀不死它。

 但它被砸死了。

 死在了它最得意的时候。

 阿萨思:……


 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从别人的悲剧里吸取教训。

 有了坎库斯这个前车之鉴,阿萨思可不想成为后事之师。因此,她并没有因为成为“海陆空三栖王者”而骄傲自满,反而更谨慎地躲藏起来,抹去了所有痕迹。

 她记得“命定之人”的提醒,也记得“矮石墩”的戒备,要是没猜错,类似坎库斯一样的巨龙十分可怕,就连幼龙也能让他们提高警惕。

 他们或许会因为一时糊涂而放了她,却不会与她长久地和平共处。

 为了防止下一个掠食者的长成,所有被巨龙欺压过又有能力猎龙的族群都会联合起来,为消灭巨龙而出力。

 很不幸,她是下一头巨龙。

 而关于她是巨龙的消息多半已经传出,既如此,一个固定的栖息地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她离开了森林。

 *

 矮人与人类的战争持续了两个月,以矮人的胜利告终。

 龙穴的宝藏被矮人分批运回孤山,而龙鳞与龙蛋则被送往地下国度锻造。他们进入了被坎库斯占领的山脉,找到了一整片“湖”的金子。

 矮人们兴奋地在金子中翻滚,再圈地开凿,把所有黄金送进矮人的库藏。

 他们与人类保持着同样的观念,认为黄金增多象征着实力和国力的增强。大抵是觉得超越了精灵一大截,心里藏不住事的矮人立刻秀到了精灵面前,他们本以为会收获精灵的羡慕,结果被泼了一盆冷水。

 无法,精灵是永生的物种,他们活得太久,实在不理解矮人对物欲的执着。

 孤山之下长湖镇,是人类聚居之地,也是多方贸易的场所。

 莱戈拉斯与精灵卫队同行,带来了密林的果蔬和草药,与人类交换布匹、种子和罕见的木头。

 以物换物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精灵不常来、不逗留,交易一结束便准备折返,不料在这时遇到了凯旋而归的矮人,他们来喝酒。

 一个照面,两厢对视,三句话起,四方恼火。

 矮人:“你们精灵一定是没有找到龙穴,才放弃了龙穴的财宝。不然,你只要看上一眼,就会想方设法地得到它。”

 莱戈拉斯:“得到它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