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他可没有自己先吃饭老婆不上桌的爱好,果断把碗推到孟雪圜手边,自己去厨房把电饭煲的金属内胆端出来。

 “你还要吗?”陆宵问,孟雪圜的单人食电饭煲十分迷你,在陆宵手上就是一大号不锈钢碗。

 “不要了。”孟雪圜突发奇想,问,“你吃的饱吗?两个鸡蛋都给你吧?”

 陆宵:“我吃不了两个全蛋。”

 孟雪圜伸手拿起一个鸡蛋磕了磕,慢吞吞地剥壳:“好吧,那一人一个。”

 陆宵要被他气死了,他不吃“全蛋”,但他可以吃两个蛋白,或者一个全蛋一个蛋白,他都暗示到这个地步了,孟雪圜为什么还没想起他们小时候的分吃鸡蛋约定啊!

 算了,小没良心的,说好了以后都一起吃鸡蛋,转学不打招呼,影儿都找不到。

 活该一直吃蛋白。

 陆三少是疼老婆的,吃鸡蛋这件事除外。

 五岁的约定孟雪圜都忘了,他还拿出来说实在太斤斤计较,太幼稚,太傻逼,不符合他三少的人设。

 事实上,陆宵也没有一直惦记,小孩子耿耿于怀个两年就差不多了。但是孟雪圜鼻梁边的两点红痣实在太好认了,他在海星大厦看见孟雪圜立刻就回想起来了。

 他认出了,孟雪圜没认出,此乃一错;孟雪圜一错,他零错,此乃二错;孟雪圜二错,他零错,此乃三错……

 不知道自己在日日夜夜里错上加错的孟雪圜,乖乖地吃鸡蛋。他保留了儿时的习惯,手指一捏,剥下一片蛋白放进嘴里,像是试毒地尝了尝,然后才整个鸡蛋凑到嘴边,小口小口地吃。

 孟雪圜对游刃有余的事,常常一脸冰霜,对难吃的东西,则一脸专注,垂着长长的睫毛,笨得不会找点电子榨菜下饭。

 他吃鸡蛋的样子很乖很乖,不像平时见到的高岭之花。

 陆宵又有点心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