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红 作品

第506章 六十年代的养女二十四

 “把我骗回来也就算了,可是没想到他们以两百块钱的价格,想把我卖给一个傻子做媳妇。” 

 “虽说这胡家确实是我的亲生父母,但我毕竟已经不是他们的女儿了,我的户口也不在这里,所以他们有什么权利把我给卖了呢?” 

 “还有那个什么村长,他们夫妻俩明知道我不愿意的情况下,还愿意掏钱给胡家,那就摆明了,他们知法犯法,故意买卖人口。” 

 “而且最主要的是,人家还说了,只要把我给买了回去,就不怕我给跑了,说你们全村的人会帮他们家看住人的,支持他们家买卖人口。” 

 “叔,”程春丫似笑非笑看着村书记,“我不由要怀疑,你们村是不是专干买卖人口的,多的是女孩子被拐卖到你们村来。” 

 “不然一个村长,怎么就有胆量敢大放厥词,让整个村的人都帮他们家掩盖犯罪的事实。” 

 “姑娘,你可不能乱说话,”村书记可是被吓了一跳,“我们村的人可都是实在人,绝对没有人敢知法犯法的。” 

 “怎么就没有?”程春丫嗤笑看着已经被押上警车的几个人,“这几个人不就是知法犯法,而且其中一个还是你们村的村长。” 

 “这个姑娘说的对,”警察同志说道,“看来是得把你们村给好好审查一遍才行。” 

 说起警察局的同志,其实心里也是不痛快。 

 本来只是小事一桩,轮不到犯罪的上面去。 

 毕竟亲生父母想以高价彩礼钱把女儿嫁给一个傻子,这还真不至于就犯了买卖人口的罪。 

 私下调解一下,事情也就了了。 

 可问题这个报案的女孩子厉害得很啊! 

 人家直接给她高中的校长打电话,然后没过多久,A省的市长就打电话到他们这边的县政府。 

 警告他们县政府的县长说,这件事情要是不给他们A省的高考状元一个交代,那他们A省就上报到京都去。 

 是的,程春丫的录取通知书已经下来了,而且还是高考状元。 

 这个时代对读书人的重视可不一样。 

 有高考状元的身份在,再加上人家A省的市长都出面了,表明了就是不把事情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