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红 作品
第116章 五十年代悲剧人物一
不过比起他们家的日子,那户人家的日子可是过得让人眼红。
丈夫是在粮油站上班,妻子是在公社的小学教书。
公公是公社的书记,婆婆是公社妇联的主任,还有一个在部队每个月寄津贴回来的小叔子。
所以那日子过得可不是让人眼红吗?
也是因为如此,梅红才动了把两个孩子掉包的事来。
在原主的前世,原主在六岁时被梅红给毁容了,直接把原主的脸往灶台里的火堆推,导致原主的脸被烧得面目全非。
至于梅红为什么要这么心狠,还不是原主长得和她亲生母亲很像,越大那五官就越像。
所以梅红才恶毒的想毁掉原主的脸。
而这最还不是最恶毒的,最恶毒的是,在原主十八岁的时候,梅红把原主卖给了一个山民的老男人。
虽然把原主的脸给毁了,但梅红始终还是不太放心,因此就干脆把原主给卖得远远的,正好还可以卖点钱攒下来给儿子娶媳妇用。
那个老男人是个打老婆的家暴狂。
只要一喝酒,就必须打老婆。
原主被那个老男人带回家的第一天,就惨遭那个老男人的暴打。
后来几次怀孕,都被那个老男人给打没了。
直到后来那个老男人喝醉酒摔死在沟里,原主才算解脱,可以回娘家去看看了。
但原主没想到,她回到娘家就让她听到梅红和她表妹的话,从而知道了自己被掉包的人生。
所以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原来她悲惨的一生,都是梅红故意给造成的。
什么不是故意的,她也没想到不小心碰到孩子一下,孩子的脸就会往灶台里面扑进去。
什么娘这也是没办法啊!谁让你的脸毁容了,所以你就认命吧!
虽然对方老了点,又是穷山沟里的山民,但好歹人家没有嫌弃你,因此你还有什么好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