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上签 作品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章 确定交易

陈林沉吟不语。

看样子对方是真的拿不出更好的凝结法源之物了,强求也没用。

“怎么,兄台若是不需要宝器和晶沙,也可以提出其它条件来,我虽然不是什么强者,但也有能力获取到一些高级宝物的。”

“抵抗法则侵蚀的宝物,延长寿元的宝物,还有抵御法则之劫的宝物,兄台需要哪一种都可以。”

柳如绵不断试探,同时也心生郁闷。

对方简直是油盐不进,她拿出来的宝物,每一件都超出了宝库兑换券的时机价值,对方却始不松口,如果不是签订了严格的契约,她觉得她真会忍不住出手抢夺。

“不必了。”

陈林收起思绪。

然后开口道:“我答应你的要求,用法则之光交易就可以,不过我还有几个额外的条件。”

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高等级凝结法源之物可遇不可求,这道法则之光不能错过。

先天之力若是可以压制法则之力,应该也能降服法则之光,就算没有真境强者帮助,他也有炼化的可能。

所以实在没办法的话,他就可以用这道法则之光凝聚法源。

相较其它法则,力量属性的法源还要好一些。

力量法则,可是排行前十的法则体系,要比雷系法则更强。

另外。

力量法则对修行真躯有很大的增益,他已经形成体印,还有祖龙之气,凝结出法源之后即便重修,也能很快以真躯一道进入半虚境。

而雷神剑是独立个体,有小草在,就算他不修炼雷系法则也能用,最多就是操控起来不那么圆融如意罢了。

而且这东西还能辅助晋升虚境,即便拿出去交易,价值也比另外两个选择高。

所以先把东西拿到手,用不用以后看情况再说。

“什么条件?”

柳如绵没有满口答应,询问出口。

“也没什么,就是我还需要一件地阶上品的遮掩神魂类宝器,以及法则之光的炼化之法,除此之外,我还需要使用一下阁下进入五行界的通道,前往无边界。”

“最后。”

陈林继续道:“我需要了解一下无边界的情况,希望阁下能帮忙解答。”

柳如绵思索了一下,点头表示同意,这些要求对她来说都不是什么难题。

“好吧,虽然这次交易我亏大了,但谁让我需要这个宝库兑换券呢。”

她一脸的郁闷,随即道:“其它东西我都会派人给你送过去,你给我一个地址就可以,至于信息方面,你想问什么就问吧,不要耽搁时间。”

“怎么,连法则之光也不能在魇界显化么?”

陈林皱眉问道。

现实界交割容易暴露身份,也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所以他想在魇界将法则之光拿到。

只要法则之光到手,其余物品价值不高,就可以随意指定一个位置让对方放在哪里,他什么时候去拿都可以,也不怕丢,这样危险性就就会降低很多。

柳如绵是心思通透之人,自然早知道陈林再担心什么,心中再次无语。

暗暗吐槽和这样的人交易太累。

但还是得解释,道:“法则之光是可以显化,但是装法则之光的容器却不行,而且你现在也是投影,就算显化出来,你也带不出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