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灵仙 作品
第53章 漂亮小寡夫5
周氏兄弟的农舍在村子的边缘, 这一带的村落并不集中,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的是大户。
周氏兄弟是外来的人, 两兄弟从小逃荒来落的户, 因为周大郎打猎是一把好手,便是住在半山腰上方便套取猎物。
这一块的半山腰本那么平坦,但不陡峭, 都有大约一里路的平缓斜坡,两兄弟勤劳肯吃苦, 年少时勤勤恳恳开了荒,竟将一大快的地慢慢挖平了, 如此便慢慢建好农舍, 后来几年竟成一得天独厚的好住处。
后来二郎读了书, 也少有做力气活, 大郎不是看书的料子,只堪堪识得几个字, 一直以来都是打猎做工, 他力气大、做事也扎实,家里的钱多是他赚的。
奚容进门那日是在轿子里坐着, 有些颠簸,但尚且能忍受。
他以为下山的路应该好走。
没想到竟然如此陡峭。
在周氏兄弟农舍往下便开始陡峭起来, 奚容走了些路提到了一块顽石, 差点摔了一跤。
这般陡峭的山里,即使有一条, 但摔下去也会跌个大跟头, 要是运气不好能一路往下滚, 不死也得残。
还有周锋郎眼疾手快, 一把便将他搂住了。
那双手轻轻一捞,轻而易举的将他搂了起来,瞧着不费半分力气般的,一手托着他的膝盖窝、一手按着他的背脊,“没事吧?”
奚容吓得大喘了两口气,白皙纤细的双手紧紧抓住周锋郎双肩的衣襟,惊魂未定睁大双眼,直到周锋郎在他单薄的背脊抚了抚,才哑声说道:“没事,多亏了哥哥。”
那双手宽厚修长,抚摸他背脊的时候能感受到那炙热的手掌心温厚的力量,仿佛整个背脊都被他包裹一般。
周大郎的身形比奚容大上一圈,将奚容一搂,跟只猫似的在他怀里护着。
奚容的额头冒着冷汗,细软的黑发有几缕粘着脸上,不像那些大老粗般的男人出了汗臭烘烘的,些许的汗意让他更香了。
像又软又甜的奶糕似的,光是闻见便想含在嘴里将他舔得湿漉漉的。
周锋郎的声音本就是低沉,沙哑的时候震得人头皮发麻,“我抱容容下山。”
奚容还没走上一里的路,遇到了个坎就要人抱着走,说出去实在不好听。
“奴家不累。”
周锋郎说:“还有将近二十里路,路上崎岖无比,我熟路,脚程快,若是这样来回走,到家都天黑了。”
继而又说:“我时常挑着重担走的,今日轻轻巧巧倒是不习惯,抱着容容正好合适。”
奚容根本是一点也不想走,抱着走路实在太好了,但是这样抱着真的不碍事吗?
路如此崎岖,一个不小心可能两个人一起摔了,周大郎如此人高马大,若是将他做了垫背他可能会被压死。
奚容连忙说:“奴家走得太慢恐怕耽搁了哥哥的行程,哥哥若是愿意,可否背着奴家?”
哪里能不愿意。
周大郎的手臂轻轻一捞,便将他背在了背上。
那一声声“哥哥”喊得人浑身都酥了,一门心思全在他身上。
一口一个“奴家”,一声“哥哥”,简直比娇娘还要让人心猿意马。
倒不是那声音矫揉造作,偏偏他像个松竹般的好少年,没有一丝不正之风,亭亭立着像清澈的冰雪一般,声音也是玉钟敲响般清冽,说起话柔柔的,好似口干舌燥时碰见的山间里的一汪清泉。
这样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才叫人魂都没了。
秋日里穿得并不厚实,周大郎身强体壮,一年四季穿一件衣服都不在话下,今天是新婚第一天,虽然没买新衣服,但那身衣衫也是柜子里最好的长袖。
薄薄的一件,奚容也没有穿多厚,周大郎略微弓着背将他背起,奚容有些腼腆的并没有搂着他的脖子,而且小心翼翼的攀着他的肩。
那双手青葱美玉似的,轻轻抓住,让人心脏狂跳。
从锁骨到大腿全部是紧紧贴着他背脊,一双膝盖还夹着他的腰,全部是好好贴着。
周氏兄弟是外来的人, 两兄弟从小逃荒来落的户, 因为周大郎打猎是一把好手,便是住在半山腰上方便套取猎物。
这一块的半山腰本那么平坦,但不陡峭, 都有大约一里路的平缓斜坡,两兄弟勤劳肯吃苦, 年少时勤勤恳恳开了荒,竟将一大快的地慢慢挖平了, 如此便慢慢建好农舍, 后来几年竟成一得天独厚的好住处。
后来二郎读了书, 也少有做力气活, 大郎不是看书的料子,只堪堪识得几个字, 一直以来都是打猎做工, 他力气大、做事也扎实,家里的钱多是他赚的。
奚容进门那日是在轿子里坐着, 有些颠簸,但尚且能忍受。
他以为下山的路应该好走。
没想到竟然如此陡峭。
在周氏兄弟农舍往下便开始陡峭起来, 奚容走了些路提到了一块顽石, 差点摔了一跤。
这般陡峭的山里,即使有一条, 但摔下去也会跌个大跟头, 要是运气不好能一路往下滚, 不死也得残。
还有周锋郎眼疾手快, 一把便将他搂住了。
那双手轻轻一捞,轻而易举的将他搂了起来,瞧着不费半分力气般的,一手托着他的膝盖窝、一手按着他的背脊,“没事吧?”
奚容吓得大喘了两口气,白皙纤细的双手紧紧抓住周锋郎双肩的衣襟,惊魂未定睁大双眼,直到周锋郎在他单薄的背脊抚了抚,才哑声说道:“没事,多亏了哥哥。”
那双手宽厚修长,抚摸他背脊的时候能感受到那炙热的手掌心温厚的力量,仿佛整个背脊都被他包裹一般。
周大郎的身形比奚容大上一圈,将奚容一搂,跟只猫似的在他怀里护着。
奚容的额头冒着冷汗,细软的黑发有几缕粘着脸上,不像那些大老粗般的男人出了汗臭烘烘的,些许的汗意让他更香了。
像又软又甜的奶糕似的,光是闻见便想含在嘴里将他舔得湿漉漉的。
周锋郎的声音本就是低沉,沙哑的时候震得人头皮发麻,“我抱容容下山。”
奚容还没走上一里的路,遇到了个坎就要人抱着走,说出去实在不好听。
“奴家不累。”
周锋郎说:“还有将近二十里路,路上崎岖无比,我熟路,脚程快,若是这样来回走,到家都天黑了。”
继而又说:“我时常挑着重担走的,今日轻轻巧巧倒是不习惯,抱着容容正好合适。”
奚容根本是一点也不想走,抱着走路实在太好了,但是这样抱着真的不碍事吗?
路如此崎岖,一个不小心可能两个人一起摔了,周大郎如此人高马大,若是将他做了垫背他可能会被压死。
奚容连忙说:“奴家走得太慢恐怕耽搁了哥哥的行程,哥哥若是愿意,可否背着奴家?”
哪里能不愿意。
周大郎的手臂轻轻一捞,便将他背在了背上。
那一声声“哥哥”喊得人浑身都酥了,一门心思全在他身上。
一口一个“奴家”,一声“哥哥”,简直比娇娘还要让人心猿意马。
倒不是那声音矫揉造作,偏偏他像个松竹般的好少年,没有一丝不正之风,亭亭立着像清澈的冰雪一般,声音也是玉钟敲响般清冽,说起话柔柔的,好似口干舌燥时碰见的山间里的一汪清泉。
这样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才叫人魂都没了。
秋日里穿得并不厚实,周大郎身强体壮,一年四季穿一件衣服都不在话下,今天是新婚第一天,虽然没买新衣服,但那身衣衫也是柜子里最好的长袖。
薄薄的一件,奚容也没有穿多厚,周大郎略微弓着背将他背起,奚容有些腼腆的并没有搂着他的脖子,而且小心翼翼的攀着他的肩。
那双手青葱美玉似的,轻轻抓住,让人心脏狂跳。
从锁骨到大腿全部是紧紧贴着他背脊,一双膝盖还夹着他的腰,全部是好好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