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螺蛳鸡的陆凡兄 作品

第815章 烂尾楼——防治并举

  等大家汇报完后,王鸿涛思考了会,讲道:“同志们,我觉得大家应该达成一个共识,‘烂尾楼’要防治并举。无论现有存量是多少,只要我们下功夫总会处理完,但决不能继续出现‘烂尾楼’现象。城市在发展,你们也从中斡旋积极解决,部分烂尾楼获得重生,但也还有不少烂尾楼,尤其是一些涉及拆迁的,回迁遥遥无期。我们必须对烂尾楼‘动刀’,充分发挥政府法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推动遗留问题处置,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解决烂尾楼、回迁慢等问题!在不新增烂尾楼的前提下,对之前的烂尾楼将以8月和12月为时间节点,限期解决!

  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的原则,对尚未复工的存量烂尾楼和进展缓慢的城棚改回迁项目,逐项目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借鉴已有成功经验,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属地负责、妥善解决’的原则,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下面,我提几点具体要求:1、各区、开发区是烂尾楼、回迁慢遗留问题处置的责任主体。要掌分类梳理、综合施策,紧盯各项目债务认定、破产重组等环节,针对性地做好处置工作。各区、开发区要逐项目制定建设方案,严把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回迁安置、手续办理等环节,直至项目竣工交付、回迁安置。2、要求各区、开发区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对接,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权和法院司法权的协调配合,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推进遗留问题彻底解决。3、市级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发改、住建、司法、公安、信访、城改等要各司其职,有效协调配合,确保政府法院联动有效推进。同时,市级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指标、土地资源配置、新老政策衔接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解决遗留问题。4、处置不力将按程序进行问责。采取“每周检查督导、每月考核通报、专题协调推进、全程挂账销号”等方式,督促加快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对遗留问题处置不力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约谈区级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对达不到工作时限目标的,按程序进行问责,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同时,要建立遗留问题处置长效机制,防止已复工续建项目出现再次停工。

  对于防止继续出现‘烂尾楼’现象,市政府组织住建、国土等部门,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出台政策性文件,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业。

  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规定、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商品房交付行为、健全房地产信用管理开发项目。

  要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开发企业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相关开发企业记为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