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6章 “唐皇城”——强拆!
6月9日,长安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唐皇城”规划区21户未签订搬迁协议住户的拆迁问题,因为“唐皇城”的马上要全面动工,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影响到长安的发展。
会上,王鸿涛说道:“同志们,唐皇城15日就要全面动工了,为了长安的振兴,为了旅游事业,为了让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为了让老百姓的日子过的更好,必须拔掉要挟政府的‘钉子户’!陈杰,手续走的怎么样了?”
常务副市长陈杰汇报:“书记,房管局和棚改办向市政府提交‘强拆’申请后,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已经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张贴了强拆公告;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王鸿涛问道:“汪院长,法院准备的怎么样?”
法院院长汪安南说道:“书记,程序都已走完,随时可以强拆,法院和这21户进行了最后的沟通,基本无效。不过,实施强拆,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还有费用。”
王鸿涛说道:“费用你不用考虑,由市财政承担。拆迁工作,我们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不厌其烦、反复地做工作、讲政策,依法依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对所有拆迁户都贴上“弱者”标签,不符合真实,对漫天要价、恶意阻挠等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寸步不让、绝不手软,努力维护广大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决不让无赖户沾光、决不让老实人吃亏。
钉子户的存在会阻碍城市更新进程,影响城市的发展和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因此必须采取强制拆迁措施。只有依据法律,讲求程序正义,维护公共利益,才能真正还原公平正义。
法院、住建局、棚改办,你们组成联合工作组,会后和这21户‘钉子户’做最后的沟通。
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的拆迁公司,下午六点进行强拆,无论如何,今天必须把那14栋楼全部推倒!部署一定要周密。”
胡昊说道:“书记,要不放在晚上?六点天还亮着,现在自媒体这么发达,万一舆论发酵,我们不好控制。”
王鸿涛说道:“不用,我们又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就什么都不怕,做好舆论的引导就行,群众不一定反对,‘唐皇城’的建设对长安市的旅游和城市形象、品位有质的提升,全市人民翘首以待,不可能因为这21户就罢手,想必市民站在我们这边。去准备吧,出了问题我负责,我要亲自去拆迁现场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