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野草 作品

第二百一十六章 一枪断江

    在前世时,他便最为不喜那种阴柔造作,无一点阳刚气概,做事还无半点担当的男子。

    你他娘的喜欢就去追,哄骗自己所爱之人与家里决裂是什么玩意?

    还进了山,你鼓瑟,我抚琴,双宿双栖,山水为伴,永远在一起,怎么不直接挖个坑,埋一起,直接也省得多事。

    真爱一个人,会让其与家里人分别?

    而眼前女子,不知是被看护的太好,还是什么恋爱脑的玩意,这样都一副认认真真的模样,让人想不明白。

    不过他此行目的是为了与那接应之人接洽,而本身又是外人,不好随意插手,也懒得当什么好人。

    林末瞥了一眼身前之人,也不说话,只是衣袖一展。

    原本还在躬身行礼,未曾起身的陈世天便瞬间身子一轻,如受狂风吹拂般,踉跄飞起,一个狗吃屎,落在了数米开外。

    惹得那曹清漪声声惊呼,连忙上前,将其扶起。

    这才发现,单是那轻轻一记甩袖,劲风横扫,竟使得陈世天腿骨尽皆断裂,

    换言之,如今他想跑都跑不了了……

    想到被曹氏之人追上的后果,陈世天来不及愤恨,竟直接眼眶一红。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看得曹清漪心中又急又怒,顿时杏目圆睁,青葱玉指指向一旁若无其事的林末。

    “你这秃驴,不帮就不帮!怎么还随手伤人!”

    林末不声不响,并不回话,只是看着那缭绕着薄薄水雾的河面。

    无视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伤害。

    “你…………!”曹清漪心头大怒,作为曹氏嫡女,何时受过这种委屈。

    可话未说完,忽然远处传来一阵破风声。

    六七道黑影急冲而来,速度之快,如雨中飞隼,数息时间便落到了众人身前。

    为首一人,大概四四五十岁的年龄,身材高大,容貌甚伟,五官与曹清漪有几分相似。

    身穿一袭黑袍,其上以华贵的金线勾勒出数朵半开莲花,看气质便是久居高位之人。

    其后众人,气血澎湃,气息灼烈,尽皆武道成就非凡。

    “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男子一出现,便眉头紧皱,沉声说道。

    目光直接落在曹清漪身上,看也不看地上轻声抽气的陈世天一眼。

    “为一介外人,欺骗爱你护你的父亲,远离生长多年的家族,甚至偷盗族中至宝,你当真是……当真是太让为父失望了!”

    男人眉间出现一抹疲惫,本想怒斥发泄一番,可看着自家女儿泫然欲泣的模样,话到嘴边,却一句重话也说不出。

    剩下的只是心疼。

    而曹清漪闻声也是一怔,心中瞬间一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又一言不发,只低着头。

    至于陈世天,干脆直接侧过脑袋,不应声。

    “回来吧,闹也闹了,你要知道,曹氏才是你的家,无论走到哪,你终究姓曹。”

    男子轻叹一声说道

    说话的同时,观察着两人着装,重点看向那地上的陈世天。

    当看见其怀里略微鼓胀的一片,心中瞬间安定。

    他猜的没错,地灵骨是筑基珍宝,武夫炼化后足以蕴养出一副灵骨,增强气血,提升身体底蕴,如此珍宝不是一介普通肉身境武夫短时间能炼化的。

    “那天哥应该和我一起回去,他不回,我不回。”

    曹清漪心中涌起一阵感动,嘴唇微咬,轻声说道。

    说罢,期待地看向金袍男子。

    “我会将其放到其他城镇,保证其不死,安安稳稳地生活一辈子。”

    男子答非所问,沉声说道。

    开什么玩笑,他曹金烈是什么地位?

    骗他女儿,偷他至宝,还想一起回去?

    他已经打定主意,此间事了,便将陈世天彻底废掉,随后卖至青楼,做一辈子公鸭。

    安安稳稳地生活一辈子

    此话一出,地上的陈世天瞬间脸色微变,身体紧绷,直直地看着曹金烈,一字一句道:

    “伯父可曾听过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您为什么,为什么一点机会都不愿给我?”

    字字停顿,让人一听便能感受到其莫大的决心。

    听得一旁曹清漪怔怔发神。

    不过曹金烈这种老江湖,显然不吃这一套,只是笑了笑,并不回话。

    “爹,我从小到大求过你不少事,求过珍惜玩偶,求过奇花仙芭,也求过爹娘身心康健……”

    曹清漪仿佛下定决心,轻声说道,

    “你女儿我再求你一件事,就把天哥儿当普通族人,给其一个机会……

    以及,把此人杀掉!”

    她目光变得冷冽,直接指着旁的林末,一字一顿。

    这陌生和尚,动了她心爱之人,当拿回权力之时,自然要让其付出代价!

    一旁的陈世天微微发愣。

    而另一边的曹金烈看着一脸认真的曹清漪,同样怔怔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