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谁与归 作品

第九百六十八章 大明兴衰疏

这本兴衰疏里,从内外两个角度,一共列举了大明兴衰二十事儿,这是旧党的巨大胜利。

内事十事分别是:

第一事为:确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皇权和臣权的共同认知,为基本政治正确。

并且指出,一旦共同认知衰弱,会导致其他共同认知的崛起,无论这种认知是内生还是外来,这种崛起,会从根本上对老朱家的江山,构成竞争甚至提出挑战。

第二事为:皇权和臣权的合理界限。

以大明文皇帝亲征教谕太子敕为基本纲领,确定皇权和臣权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权力边界,更是确立了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基本范围和权责。

第三事为:大明基本政治运行逻辑。

即部议、三司、九卿、文华殿廷议、六科给事中封驳事为基本政治框架来处置国事,并且对党锢为害之事,请确律法,来确保党锢不成为大明的亡国之祸,以最高满门抄斩清理朋党为第一要务。第四事为:反腐抓贪、国之长策。

姚夔在这道奏疏中,将天命进行了量化,国朝贪腐程度成为衡量天命的一个标准,而姚夔以正统十四年,大明京营贪腐为例,彼时大明京营冻死了近万余人,缺衣少食,无心作战,按照之前大明京营的标准,哪怕是层层剥之下,也不应该连件厚衣服和点干粮都无法置办。

第五事为:警惕势要豪右掌控大量社会资源后,对政治权力的进一步篡夺。

在这个问题的定性上,姚夔干脆将此事定义为了十恶不赦之谋叛大罪,以浙江杭州府仁和县夏氏威逼利诱任何县衙蠲免事为例,势要豪右威逼各级官府报灾通以谋厚利者以谋反论,以江西学阀为例,警惕朝士半江西之危局。

第六事为:警惕赞之倍之,对朝政阳奉阴违,加倍执行反对政令。

确保大明政令能够得到实施,而不是被蓄意破坏,当以谋反论罪,首恶入解刳院,从犯斩首示众,家眷流放爪哇等,以收威吓惩戒之效。

第七事为:警惕暴力过度使用权力。

以朝阳县堂和五城兵马司连粪车都要抓一把之事,要对滥权之事内外禁绝,以此为量刑基础,对滥权进行流放海外作为处置。

第八事为:确立朝廷拥有社会资源再分配的权力。



确保朝廷拥有调节各个利益团体矛盾的能力,而这一点上姚夔说的语焉不详,大抵就是皇帝那套再苦一苦势要豪右,维持肉食者和劳动者的数量平衡,防止财富过度集中,导致社会经济活力低下、内需不足等等,这一事,皇帝高瞻远瞩,姚夔并没有着墨太多。

第九事为:民乱地方地面官员负责制。

一旦当地掀起了民乱,从巡抚到县尉统统倒霉的负责制,搞不过可以请朝廷甚至请陛下援助,这一点姚夔的表弟姚龙就是受益者。请皇帝出马,只要为国为民不为私利,陛下绝不会怪罪。

民乱是封建帝制的最大威胁,作为被大谄臣胡濙带了五十年的礼部,终究是站在维系皇权的角度,以福建民乱大案,确定了这一责任制度。第十事为:坚持以考成法为核心升迁的唯一标准。

这是当年陛下以亲征换来的政治成果,不容有失,遴选贤才、过滤素位尸餐官吏,是大明吏治除反腐之外,最重要的政治工具,也是京官维持自身地位的核心工具,绝不容失。

大抵就是正统十四年八月以来至景泰十四年二月,若干重大事件的政治定性和决定。

内十事之外则是外十事,在外十事的论述中,朱祁钰虽然原则上赞同姚夔所言,比如以《海夷藩国疏》为基本形制、开海是纾困内部矛盾的重要工具等等,但是开海刚刚有了一些成果,在很多事儿上,还是雾里看花,这外十事儿,因为邸报篇幅有限,朱祁钰只取了两件,即海夷藩国疏和开海为国之长策。

姚夔这本兴衰疏,既是大明对过去十四年大明政治大思辨的一个总结,也是对未来的一个展望与期许。

邸报一登,士林哗然,有志之士,无不痛骂礼部违背礼制,皆是谄臣!

礼部官员没有文人风骨,就知道当皇帝的舔狗!

因为姚夔这本奏疏,在不经意间把骂皇帝是亡国之君的翰林、禀生们给骂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