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LL 作品

第952章 皆杀!

……

大裂谷早早就入了冬,卓巴尔山脚下的猛犸州也渐渐领略了冬日的寒冷。

亚热带也是有冬天的。

吹过佩特拉要塞的季风就像制冷的空调一样,带走了猛犸城的温度,让人不禁缩起了脖子,双手插兜。

不过和两个世纪前的冬天相比,这点儿冷冽也算不了什么了,而且一吹风就冷,一出太阳又暖和起来了。

人们敞开着棉衣走在街上,脸上洋溢着红润的光芒。

一年前的这时候,不少人还在寒风中冻得直哆嗦,到如今却已经宽裕到连扣子都不用扣紧的程度了。

不止如此,猛犸城的水泥房子也多了起来,两边的街上已经看不见漏风的茅棚,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刷着红白漆的水泥房。

猛犸州生产的防锈漆太多了,卖不出去的那部分干脆刷在了墙上。

街上最热闹的地方也不再是招工点,而是摆满商品的超市货架。

南海联盟的零售业很发达,甚至比联盟的还要发达一点。

就在当地的劳工涌入南部海域的同时,后者的一些生活方式也被他们带了回来。

联盟的保守派会嫉妒也是情有可原。

他们发展的速度确实太快了……哪怕他们其实也是或多或少地享受到了猛犸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红利的。

甚至于一号定居点的不少房子就是猛犸国的建筑工人盖的。

热闹的街市只是繁荣的一角,更热闹的还得是猛犸城的码头。

码头上挤满了翘首以盼的人们,还有坐着轮船归来的海外劳工。

他们在异国他乡埋头苦干了整整一年,而如今他们的辛苦付出也终于有了回报。

南部海域的残砖败瓦已经收拾干净了,而那些岛民们回报他们的远不只是口头感谢。

来自南部海域的资金不但帮助他们重建了自己的家园,还帮助他们置办了一些属于自己的产业。

从明年开始,他们也许不必再远渡重洋务工了,可以就在自己的家门口找一份收入还算过得去的活儿。

当然,猛犸城的产业还在升级中,家门口的工作肯定不如海外的工作收入丰厚。

想起马上要读大学的孩子,身子还算硬朗的父亲还是咬了咬牙,决定再去南洋闯荡一把。

也有的小年轻不想辜负了苦苦等待的青梅竹马,决定闯荡之前先成个家,生个娃。

客观的评价,拉西是做了一些好事儿的,或者说干了一些人事。

他让原本没有选择的人有了选择。

相比之下,山头林立的月族抵抗组织确实费拉不堪,要么是求爷爷告奶奶地找联盟告状,要么就是摆资历排座次的算谁和联盟的关系更近、算谁配得上谁配不上。

也难怪拉西瞧不起他们,甚至把他们当小丑一样养在身旁。

只要这帮费拉们还在,他就是想当皇帝,猛犸国的幸存者们也会拥戴在他周围,主动把皇冠戴在他的头上。

毕竟让人来当这个皇帝,也总好过让一群猴子坐进庙堂要好。

且不说他已经退了一步,留住了“保守派”的里子,给足了“进步派”们面子,只把大统领的头衔挂在脑袋上。

也正是因此,尼扬虽然隔三差五骂骂他,但还是笔下留情的。

《红土》文集写到现在,没少借旧王朝的“病历本”点新当局的“族谱”,却不碰拉西本人的毛病。

而拉西虽然没少被他气歪了鼻子,但也算是遵守了当初的诺言,没有让冲锋队上门把他给突突了,也没把《幸存者日报》和猛犸大学给关门。

如今猛犸大学办得如火如荼,偶尔还能请来101营地的老师做客,甚至还反过来向金加仑港输出了一些优秀的师资力量,这其中确实也有拉西的一份功劳。

不过仅仅这样是不够的。

尼扬一直有一个梦想。

罗威尔将军的后人竖起了1000根柱子,那他就要用从加拉瓦公爵那儿“偷”来的钱,在这土地上办1000座大学!

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唤醒婆罗人灵魂深处的力量。

书总有完结的时候。

他提笔斟酌许久,在末页写下了寥寥几行,算是把开篇L的“序言”给接上了。

“……那年冰天雪地,日月无光,罗威尔将军立下不世之功,可歌可叹与否只能留由后人评说。兴许他的部下真是被“大胜利”冲昏了头脑,被妖孽迷了心智,放着欢喜的好日子不过,才要去与他同归于尽的,也或许冰天雪地中真有那么多不得已的苦衷。”

“我有幸去过罗威尔营地,然而那里的守门人却告诉我,那墙虽然是当初的墙,但里面的建筑,石板路,和铁笼子都是‘月王’时期文物了。罗威尔时期的文物,说不定得去尼哈克公爵的总督府里找。”

“可惜那里也没有。”

“我查遍了能查阅的古籍,但关于那段故事却只剩几行只言片语。月族的老人或许知道一些事情,只说月王是好人,但对红土的由来却讳莫如深,而后又说月王一时糊涂,是一农场主害苦了他们所有人。”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说实话,甚至不知那农场主的姓名,唯感叹我身似蜉蝣,只能站在永流河的下游仰望,早已被埋在卓巴尔山巅的旧日光景。”

“后来我又回到白象城,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L,那个同样被埋在红土里的小伙。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对他如此念念不忘,直到我看向了自己的脚下,何止是种下红土的人和吃红土的人被埋在了——”

尼扬忽然咳嗽了一声,下意识的抬起胳膊掩住了嘴。

他将胳膊挪开,却看见了袖子上的一抹红。

“这天越来越干了……”

他兀自嘟哝一声,却又灵光一现,聚精会神的在纸上写下了“红土”这两字。

“命运何其的相似!我的脚下正踩着那抔土,正踏着他的尸骨,踏着罗威尔的尸骨,他仿佛要伸手,要抓住我的脚踝,握住我的喉咙。我惊觉我追寻了他半生,在浑浑噩噩中寻觅历史的出口,却不想他从未离开过我——”

“他是每一个我。”

潦草地写完最后一笔,尼扬喘着粗气起身,走去一旁桌上取了壶茶,给自己倒上。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操劳联合办学的事,每天就睡那四五个小时,全靠这茶续命。

尤其是之前在天都的时候,他还害了场大病,得亏不是“死剂”,最后好歹是活下来了。

不过也就是从那时起,他的身体便不如以前了。

喝了口热茶润了润嗓子,尼扬感觉出了些汗,思绪也稍微的理顺。

仔细想想,这个结尾还是有些草率了,不如开篇的序言那般惊心动魄。如此平淡的收尾是配不上这波澜壮阔的历程的,而鼠先生的读者应是不会像以前那样买账的。

其实别说是读者,他自己都觉得少了些什么。

不过想想也是,序言是L的故事,而这末尾却写到了罗威尔。

毕竟他是真见过L的,而且见过许多次,但罗威尔和他差了毕竟两个世纪,他是真没有见过,不管怎么写都是雾里看花,隔着窗户描边。

“他是每一个我有些难懂,改成他是每一个婆罗人会不会更直观点?但这么说也太绝对了……无论如何,这也算一条线索了。”

尼扬如此想着,将茶杯放下,却又觉得嗓子有些痒,于是拿起托盘上的纸巾咳了个痛快。

然而当他将纸巾从嘴边挪开,心脏却狠狠的跳动了下。

血……

那猩红的颜色让他一时有些目眩,或许他真不能再拖了,应该抽时间去看看医生了。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推开,一名教授捏着报纸急匆匆的走了进来。

看见尼扬手中的纸巾,他愣了下,连忙关切问道。